编者按,这是神操作,一般人不敢想不敢做的事,这名男子却以身试法,可见什么叫穷途末路。也就是说,如果不务正业,沉迷于游戏、毒品或赌博等社会阴暗面,就只能在逼急的时候,干出不可理喻的事。
房东邹先生与夏某某(男,28岁,平昌县人)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于2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邹先生将其名下某小区的精装房出租给夏某某,租期为一年,租赁期从2月至2月,租金半年一付,合同签订后,邹先生将房屋交付给夏某某居住。
今年8月上旬,邹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夏某某,告知其缴纳下半年的房屋租金,但此时的夏某某手机一直关机。邹先生来到自家房屋,敲门但一直无人回应。于是,邹先生使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而此时,屋内的景象让邹某某看傻了眼:只见屋内茶几、空调等所有能搬走的家具、家电大部分都被搬走,屋内一片狼藉,这哪里像是自己的房子……
经查,夏某某对二手物品收购人员谎称其租房是自己所有,分两次变卖属于房东的家具家电,其变卖的的物品共获利1100余元,并将钱款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文综合于:东城派出所)
小编借此提醒,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用途等情况,并且留下身份证的复印件。必要时到其单位看一下,是否真有其人,或到派出所查验一下,避免案犯入住。
如果房东发现物品被盗,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最好有两个前提。第一,你有证据证明他偷了你房子里的东西;第二,还得有这个租客的身份信息,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其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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