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监测显示,今年以来,长汀县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小流域水质消灭劣五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改善;18个乡镇交接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提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达标天数比例为99.4%。全县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措施使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进养殖污染整治
组织对辖区内养殖业污染情况进行排查,杜绝违规养殖新建复养现象,严查偷排、直排、漏排行为,对养殖废水不达标排放的养殖场第一次从严处罚,第二次停产整顿。同时,县污治办组织河长办、农村农业局、长汀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县规模生猪养殖场核查工作,对养殖场是否位于禁养区、标准化升级改造完成情况、环保设施运行、“一场一档”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二、强化小流域水质提升
南山河、涂坊坊河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21条整治小流域及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25条跨类别提升水质小流域。制定实施《长汀县汀江流域水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长汀县南山河、涂坊河流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水质目标和责任分工,针对影响水质的污染源采取对症措施有效治理。强化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7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0300万元,1-6月已完成5740.5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5.73%。
三、加强环境巡查监管
围绕流域整治和总量减排工作要求,对排污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检查,做到了国控省控市控县控重点企业每月至少一次,其它一般污染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约301人(次),共检查排污单位206家(次),检查342(套)次的环保设施。继续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各级网格员加强生猪养殖业巡查,全县各级网格员基本已注册企业微信,实现了龙岩市网格化系统与省厅平台的对接,全县网格员上半年共上报环境信息1388条,上报巡查记录5347条。
四、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今年以来,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5份,并对其中29起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已处罚款137.06万元,对3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封,对1家环境违法企业与个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长汀县委乡村振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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