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配套制度
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
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工作流程图》、《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规范》、《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常用文书》、《文书模板》、《调查文书》等各项制度机制,加强对审查调查的12种措施使用的监管,从文书管理、审批流程及程序进行规范,确保审批程序科学规范。截止目前,使用查询金融资产措施237次,调取证据46次,扣押7次,协助查封3次,委托鉴定1次,使用技术侦查9次。
重新修订完善
“走读式”谈话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走读式”谈话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省纪委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重新修订相关实施意见,于4月16日下发全地区执行。
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
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需要与司法机关配合的实际工作情况,正积极研究制定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