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持续平稳,西海公安分局哈日乌斯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认真贯彻“小案关系大平安,小事牵着大民心”理念,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哈日乌斯派出所及时办结了一起酒后滋事、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8月20日19时许,才某本酒后在西海镇央隆路停车场门口无故拦截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并以砸车、辱骂、吐口水等方式起哄闹事,被人劝阻后离开现场。随后,才某本又在西海镇一饭馆内对正在吃饭的华某加等三人无故进行辱骂挑衅,遂遭到华某加的殴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询问相关当事人和走访周边知情群众,查明才某本酒后多次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才某本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殴打他人的华某加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后,哈日乌斯派出所将继续严厉打击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发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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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杜永奎
编辑 :贾 媛
审核 :王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