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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魑魅魍魉”充斥中国资本市场 监管层如何进行司法改革

时间:2019-02-11 03: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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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魑魅魍魉”充斥中国资本市场 监管层如何进行司法改革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正在研讨细化的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已基本成形。

方案确定“争取今年内通过证券法修订,探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推动修订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等行为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说假话、做假账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在法制建设上存在两大突出问题,即违法成本过低和中小投资者维权困难。

违法成本过低提高了违法收益,相当于变相“鼓励”违法犯罪,导致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频发,违法者肆无忌惮。

仍在发酵中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就是明显的例证。

康美药业是中国一家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为主营业务的上市企业,市值一度超千亿元人民币。

12月28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通报案件调查进展,表示康美药业披露的至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

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在查明康美药业3年虚增营收200多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资产36亿元、控股股东占用资金116亿元的情况下,仅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公司和个人累计罚款595万元,被舆论称为“罚酒三杯”。

中国《证券法》和《刑法》都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了相应罪名,根据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应当从重定罪处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相似罪名之间的界限不明且处罚轻重差异较大,导致被查处的行为人往往能够利用法律漏洞,“避重就轻”。

而且,即使采取“重罚”,现有法规也难以做到行责相当。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较轻,难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导致“前罚后继”。

在行政处罚中,除少数行为外,大多违法行为仅处3万元至60万元罚款;而构成犯罪的,最高只能处十年有期徒刑,不少犯罪行为甚至只能处五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处力度与违法行为对金融秩序造成的破坏难以匹配。

此外,金融法规应当保护所有投资者,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弱势群体。

然而,在中国现有金融法规下,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在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都已建立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即由一名或几名投资者代表众多受损害的投资者提起诉讼、参与庭审并表达意见,诉讼结果约束全体受害人的法律程序。

这是大量中小投资者对抗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有效诉讼方式,能够实现群体纠纷的一次性解决,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群体性纠纷频发,急需建构有效的群体纠纷解决机制。

例如,中国着名女星赵薇“割韭菜”事件中受害者众多,却难以形成有效的维权方式。

11月,赵薇控股的龙薇传媒被披露拟以30.6亿元资金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11月,中国证监会认定,龙薇传媒收购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4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处罚结果,其中赵薇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中国证监会做出处罚结果之后,无法获得赔偿的中小投资者只能单独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的公告显示,截至8月9日公司已经收到108份民事判决书,索赔金额共计82万余元。

但是这只是中小投资者维权的冰山一角,根据公司此前的公告,祥源文化至少被牵扯入5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在类似案件中,中小投资者为了小额经济损失提起单独诉讼,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和时间成本,往往得不偿失。

对于法院而言,群体纠纷以单独诉讼的方式审理,会产生大量具有相同事实基础或法律争议的案件,降低法院的运行效率。

因此,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建立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尤为重要。

从已经披露的部分资本市场改革方案细节来看,中国本次资本市场改革重点覆盖了违法成本过低和中小投资者维权困难两大法制建设盲区。

在广大投资者的期盼下,希望中国金融监管层能交出一份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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