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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

时间:2018-12-14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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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

8月30日,记者从兰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会上了解到,从6月20日起,市民政局为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这一惠民项目正式启动,目前覆盖全市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

初,市民政局贯彻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我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精神,在全省首家试点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门诊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在的基础上提高了赔偿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优化了保险方案和服务方案,招标约定了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截至6月20日,度理赔案件1215笔,理赔金额710万元;度理赔案件1992笔,理赔金额936万,简单赔付率超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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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较之过去增加50元;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因食物中毒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兰州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交通意外身故,死亡赔付标准提高至4万元,较之过去增加1万元。

同时,户籍不在兰州和想多购买几份保险的老年人继续享受去年的政策。由投保人自费购买保费每份50元或者100元意外伤害保险,最多购买2份,并将年龄放宽到45至99岁,最高保障金额分别达到3.3万元和7.1万元,解决了80岁以上老年人无法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短板,进一步扩充了中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过去两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同时,将根据全市老年人口数量及评估结果对服务方案进行优化升级,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多种渠道的宣传方式,力争使这一惠民政策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谯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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