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啊,我是早上打车从上集过来的,我姓韩。今天来咱县法院不为别的,就是想到咱们单位,见一见法院领导,真心地表示感谢。我要感谢你们法院,感谢上集法庭,感谢赵庆祥庭长。咱法庭的同志们昨天为了我的事,吃完饭中午都没得空休息,亲自到家门口帮着调和,真是不容易太辛苦了。我这着急来见领导,锦旗没来得及送,一会我就去做一面,给咱法官送来。” “大爷,这些事儿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锦旗不用做,您对我们法院工作的满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9月4日上午,在绥棱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不少人都见证了这温暖的一幕。
这事还得从昨天上午说起。昨天上午10时许,上集法庭来了一位年迈的大爷,急匆匆地走进接待大厅,急促地说道:“法官,我要立案,我要起诉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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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法庭庭长赵庆祥放下手头工作,立马接待了眼前的这位老人。经过耐心询问,赵庆祥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位大爷姓韩,他和颜某是东西院邻居,由于今年夏天雨水较大,位于老人房屋后面的一片菜地被雨水淹没,老人种植的农作物几乎绝产。在清理排水沟时,韩大爷与西邻颜某发生矛盾争执不下,村委会也多次调解,但两人互不相让,甚至因此积怨。韩大爷便想到求助法庭解决此事,要求颜某将其挖建的挡水坝清除,清理排水沟,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了解情况后,赵庆祥考虑到该案件是邻里纠纷,事情虽小,但如果不及时妥善的处理,将为邻里和睦造成隐患,且本案诉讼标的不大,如果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在赔偿损失的金额方面需要经过农业鉴定,进而会出现诉讼成本增加、诉讼周期延长、矛盾久拖不决等情况。于是,赵庆祥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午饭后,赵庆祥组织庭内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及时到两家的排水现场进行了勘察。认定事实后,结合《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和“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同双方进行长谈。面对办案法官的热情与真诚,老人的西邻颜某决定当天就将挡水坝清除,并清理排水沟,双方均表示今后遇事会多沟通,和谐相处。
诉前调解
通过诉前调解,不仅能缓和矛盾,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能节约司法成本。近年来,绥棱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的有效举措,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构建,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展现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