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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水泥罐车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水泥罐车安全行车宣传警示会议,会议由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中队长宋哲主持召开、交警大队宣教科、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以事故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宣讲等形式为在场的驾驶人代表敲响警钟。市区中队长宋哲强调,水泥罐车由于自重大,加之个别驾驶人为追逐不法利益,随意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极易引发各类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运输企业和车主应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驾驶人的日常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把住源头关,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我大队也将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予以从严管控、从严查处,最大限度增加驾驶人、车主、企业的违法成本。随后宣讲员还对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警示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能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帐,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最后,各运输企业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并对相关管理经验进行了现场交流,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