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销宅基地使用权公告
经河北人民政府冀政征函[]256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涿州市清凉寺办事处南河村建设用地已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其中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68602.97㎡,以安置补偿、拆迁腾退到位共涉及1户宅基地(权利人:杨洪义,宅基证号:冀涿土字第更231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将下列权利人宅基地证,予以公告作废。
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月14日
来源: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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