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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G347枞阳段固定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县G347枞阳段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G347枞阳段 221KM+600M交叉口;(二)G347枞阳段225KM+80M交叉口;(三)G347枞阳段227KM+300M交叉口;(四)G347枞阳段232KM+100M交叉口。
(网络配图)
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获的: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3、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