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项目入库
申报专题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
申报条件
1.在珠海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5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申报企业属于装备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统计行业代码确认),或企业的申报产品属于装备产品。
3.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实现销售。
4.成套装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装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总成、核心部件售价在1万元以上。
5.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
6.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项目的,每个项目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
7.申报产品付款率(银行付款凭证与售价的比值)不低于70%。
8.申报单位已获得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扶持方式和标准
1.本专题以事后奖补方式扶持。
2.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
3.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9月18日(星期三)下午5点半前,在“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9月23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工信局工业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8室),逾期不候。
其他要求
(一)本次项目需要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地址:http://ywgl./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注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三)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四)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审核项目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来源:广东省科技创新平台
【首台(套)奖励最高900万元】珠海市关于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