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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 打造研学基地的建议(九篇)

时间:2021-03-07 0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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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 打造研学基地的建议(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一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宁波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90年代后期,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大户的市场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全市从事种植(大田,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385家,其中种植类279家,畜牧类106家。按工商登记类型分,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295家,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90家。并有以下特点:

1、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普遍较大,279家种植类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123家,占44.1%,100-500亩的139家,占49.8%,500亩以上的17家,占6.1%,畜牧业的经营规模也大大超过国家、省定的标准。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355家,占92%,其中500万元以上37家。由于经营规模较大,有237家家庭农场长期有雇工,占家庭农场总数的近三分之二,雇工人数1016名,平均每个农场5名左右,最多的达几十人,仅三分之一左右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农场从事领域逐步拓宽,其中种植蔬菜瓜果的242家,粮食28家,生猪50家,禽类34家,其他31家。

2、综合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农场主年龄50岁以下的有267名,占70%,其中30岁以下的28名。高中以上学历的142名,占37%,其中大专以上30名。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做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有311家农场实行了标准化生产,66家已获得无公害基地和产品认证。有49家聘请了64名大学毕业生参与经营管理。

3、经营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全市385家家庭农场实现销售收入8.26亿元,利润1.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8%和35.6%,平均每个场分别为214万元和38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24家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3家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110家拥有自主商标权。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4、发展速度较快,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模效应不断体现,政策扶持环境不断趋优,家庭农场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慈溪市上世纪90年代出台政策,培育扶持家庭农场,目前已有各类家庭农场(包括林业和渔业)500多家,其中种植业和畜牧业283家,占宁波市的73.5%;象山27家;其他各县(市、区)较少,种植业家庭农场中除慈溪264家外,仅有余姚9家,象山、镇海各3家。

近年来,宁波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都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环节,由此形成的两种

模式的合作大多限于加工、流通领域,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的问题。发展家庭农场,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开展集约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竟争力,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1、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 现代农业客观地要求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转变为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核心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同时, 通过多种方式, 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将一部分土地向大户集中组建家庭农场, 既坚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继续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不断投入扩大再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顺势调整,易被广大农民接受,是完善和创新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途径。

2、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 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市家庭农场生产装备设施投入较大,普遍在几十万元以上,一些规模畜牧场则达上千万元,农机具购置齐全,农机化水平普遍较高。余姚市三七市镇悠悠农场起步于1993年,规模逐年扩大,其子大学毕业后,把从事农场经营作为家庭事业,于进行了工商登记,并注册了商标,目前经营面积600余亩。

3、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家庭农场亦比一般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更易于监管。据调查,全市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生产台账相对齐全,一些大的农场还将相关管理制度上墙。象山西周伟平农场种植水稻500多亩,每年投售粮食300多吨,成为全国优秀种粮大户、市级劳动模范。慈溪市掌起镇绿叶农场成立,坚持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目前经营面积1600余亩,为农业龙头企业海通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农产品原料。

4、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慈溪市各类家庭农场累计引进甘蓝、草莓等优新品种100多个,成功推广优新品种17个,并成为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害化防治措施、先进农机具等方面的先行者。农场主既懂生产,又会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一是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而予以重视,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是土地流转难。近年来,土地的稀缺性不断显现,首先是农民惜租,土地流出户少,土地流转困难,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其次是土地集中连片难,流转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农田基础条件较差,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转价格上涨快,受物价和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目前普遍在每亩500元以上,城郊则在800元以上,流转价格上涨对农场经营带来成本压力,特别是从事粮棉油等大宗产品生产的农场,同时带来农地纠纷,影响农场主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积极性。

三是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管理用地落实难,尽管省、市有关文件明确允许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流转面积5‰的土地建设管理用房,但由于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和外来劳动力流动频繁,劳动力工资普遍比上年增加20%以上,一些农场尽管提高了工资,但还是难以留住人。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全市尚有16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总数的40%以上,一些已加入合作社的农场主也感到合作社服务能力有限,以自我服务为主。农技服务力量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机械化程度低,造成家庭农场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

五是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需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因此,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加快发展。

(一)审时度势,营造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环境。初步统计,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都在60%左右,5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有5227户,承包经营面积66.78万亩。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组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已经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因此,要提高认识,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生产力水平。要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要给予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要落实用地、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家庭农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按规定建设生产管理用房,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表彰。

(四)健全服务,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坚强保障。要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强化新型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经验管理水平。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共荣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住__________,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

二、经营内容:_________

三、项目地点:_________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

1、入驻项目符合__________产业导向和要求,甲方同意项目入区并予立项。乙方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同意入驻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入园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入园手续并为乙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乙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设立独立核算公司。

3、甲方为乙方提供在__________内的办公场所,乙方服从按甲方相关规定使用办公场地。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包括人员招聘、平台注册推广、支付工具入口、仓储物流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工作。

5、甲方协助办理享受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及砀山县出台的扶持政策。

6、乙方在光彩电商餐也要设立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光彩电商管理公司管理,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履行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享受的政策支持

1、入园电商企业给予以下补贴(入住起至-年9月2日)

免物业费、租金 但水、电费自理。

2、 自.9.2之日起后企业费用

费用收取:_________按照价格按照随行就市收取房租费

仓库:_________甲方提供仓储、库房 乙方按照:_________25元/㎡/月 缴纳

五、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电商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生效条件、份数和附件

1、如遇国家产业和政策调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政策,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商务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

4、本协议未尽的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兴街”战略,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按照“宽松环境、降低税费、解决难题”的总体要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环境、送市场”,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促进全街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年初街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及企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成立以街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企业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年工作运行有序,全年实现工业“小进规”2户、商业“小进限”1户;工业产值43100万元、工业增加值13576万元;规模工业产值31800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9700万元,比上年增长27.89%;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5.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万元产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回顾过去的一年,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营造“企业服务年”的浓烈氛围

1、加强领导,组建专班。为了加强对企业服务年工作的领导,街党工委、办事处成立了企业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工商、国地税、土地、房产、信合及街内组成部门参加。

并将企业服务年工作分为两条线,工商经济线和农业经济线,把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切实把企业服务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2、群策群力,献计献策。街党工委、办事处主持召开了规模企业及财政、工商、国地税、土地、房产、信合、城建、广电、文化及街内组成部门参加的“振兴仓埠,服务企业”专题会,为振兴仓埠建言献策,职能部门围绕服务企业,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主动,企业老板就化解企业风险,振兴仓埠经济建言献策;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舆企业奋发拼搏的良好格局。

3、制订计划,明确目标。在年初召开的全街经济工作会议上,街党工委、办事处下发了有关鼓励和支持企业服务年的政策文件,力争20_年全街新增各类经济实体150家,其中城区每个居委会发动居民创办经济实体10家以上,每个农业村创办5家以上。通过努力,今年实现新注册企业196家,其中:新增个体工商户187户,比上年增长13%;圆满完成年初目标,全街形成了“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

二、外引内联、齐抓共管、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1、抓招商、促回归。街道在招商引资方面下了大力气,花了苦功夫,做好洽谈项目的跟踪工作,对正在洽谈的湖北移动物流、天和国际服装生产、高频无极节能灯、汉派精品服装等项目落实跟踪责任人,通过努力我街共洽谈项目40余个,有意向落户的有:

①台资企业沐澜酒店投资5亿新台币新建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会员制宾馆项目;

②常青化工投资5000万元、征地50亩建设营销总部项目,该项目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税金400余万元。

③投资20_余万元、征地30亩的江城锅炉制造项目。

④投资1000万元、征地20亩建设装饰材料等4个项目。

2、抓规划、建平台。承接阳逻开发区的`辐射。按照大阳逻的规划,毕铺、杨裴、西湖被列入了规划区之内,我们将按照规划控制好土地。积极做好与阳逻开发区的对接,目前我们通过国土局在紧邻阳逻的毕铺地区、依托已引进的利鑫建材、将军山磁业、如意食品等三家企业规划工业小区,目前已向国土局申报土地利用规划修编。

3、抓服务、促进步。对现有企业扩大企业规模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富杨公司、城北铸造、海帆塑料制品扩容做好电力、土地及周边环境的协调,为富杨公司协调征地20余亩,企业新建车间及生活办公设施9000平方米,新上全自动棉絮生产线,年新增产值1000余万元。为海帆工贸公司协调土地及电力促企业新上电脑程控注塑设备,企业生产效率大大通过,产品质量大大提高,进入规模企业行业。帮城北铸钢厂协调电力,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新上消失膜铸造新工艺,企业产品质量大大提高,产量效益同步提高。

4、抓引进、促落实。做好洽谈项目的跟踪工作,突出民营大项目建设,切实抓好大项目的洽谈、跟踪、落实、建设和服务工作。投资8亿元的湖北移动物流基地项目由街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程跟踪。坚持把招商引资与全民创业工作结合起来,竭力营造全民招商、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和氛围。

5、抓动工、促发展。通过努力今年已开工的项目有

①武汉源泰龙工贸有限公司投资20_余万元,新上高合金模具钢项目生产线,项目开工即成为规模企业,达产后年实现产值突破5000万元,实现税金300万元。

②武汉华龙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余万元,处理鸡粪、猪粪生产鱼饲料及有机肥。

③三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一期投资1300余万元,新增园织机26台套,年新增产值近20_万元,一举成为规模企业,实现税收20余万元,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④投资20_余万元的武汉勇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方粉煤灰大砌块项目

⑤武汉华垒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近5000万元,新建年产30万方粉煤灰大砌块项目,项目已竣工,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⑥武汉市佳家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永乐村流转土地1200余亩,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

⑦武汉市花果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方院等村流转土地4500亩,新建湖北省最大的集休闲旅游、科普教育、农业示范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示范区,桂香天下农业园区。目前已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

三、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扎实工作促发展

1、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我街突出民营大项目建设,切实抓好大项目的洽谈、跟踪、落实、建设和服务工作。对重点项目实行街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负责制,定人、定责、定位,定期调度,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

2、建聚集区,搭创业台。大力实施“工业兴街”战略。成立了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工业园区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鉴于街镇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的制约,园区启动形成共识:坚持“政府主导、业主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经营原则,强力推进园区建设。一是由武汉文腾集团有限公

司整体开发建设“仓阳产业园区”(包括园区详细规划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办公及生活用房建设)。二是完成了园区详细规划编制。三是园区土地3.35平方公里,折合5025亩调规已完成。四是首期土地1818.90亩招拍挂手续正在办理中。五是园区完成土地平整380亩。

我们采取“政府引导、部门配合、企业参与、政策支持”的方式,组建了“武汉市靠山众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福联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规范制管企业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统一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促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已有26家企业加盟该公司。

3、抓好培训,服务创业。为扎实推进企业服务年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服务创业;举办水产、畜牧、服装制作等各类专业培训10余场次,培训540余人次;二是为创业服务,落实帮扶小额贷款90余万元,带动就业220人,全街落实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4550万元;

4、组建协会,注册商标。为了整合街内资源,我们一是组建了制管行业协会,整合制管业资源,统一原材料进价、制定产品销售指导价,为服务企业发展做了积极工作,目前已组建公司,正着手申报注册商标,增强企业竞争力。二是我们针对仓埠从事油加工历史悠久、从业人员较多,在周边销售有一定影响力的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建“仓埠油行业协会”,并着手申报“仓埠油”集体商标注册,以协会组建规范行业生产及市场行为;以集体品牌来拓宽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仓埠街在服务企业年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中,做了积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一定实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街镇相距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仓埠街经济发展办公室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四

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全局资源、区位、环境优势,利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和对俄开发政策。以富民、强场、兴局为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围绕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动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严格控制引进税收贡献低、产能过剩、持续发展能力差的项目。禁止引进污染环境、低税收的加工项目。

现有企业或垦区内外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更新设备、新建等符合建三江产业发展方向新立项审批可独立认定的新增项目。

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水稻初加工、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加油(气)站、天然气、驾校、分布式(屋顶)光伏、采矿、商砼等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投资总额达到xx万元以上项目计入农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超过xx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执行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

⒈农场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大招商、招大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招商和重点招商。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农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招商,请进来考察联谊,切实做到万众招商,全民引资。

⒉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农场给予班子全体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农场同奖同罚。

⒊提供良好投资服务。农场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本部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⒋工业及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项目可异地招商。没有重点工业园区的农场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可以落户有园区的农场(八五九、胜利、勤得利、前进、创业、前锋、洪河)和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可落户管理局,招商引资额计入本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该项目实现的税收额及超税收基数部分xx%计算在原招商农场。

⒌强化监管和服务。管理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筛选审核及农场完成任务指标最终认定,督促指导业务部门服务。

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一是必须与农场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二是有工程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建设手续;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土地审批手续;四是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办理完毕与招商引资项目名称相符的开户许可,单个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xx万元,按注册资本提供印花税完税证明;五是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营业执照;六是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不低于管理局本年度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50%。七是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等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齐全。招商引资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局10个部门按分工认定:

商务局: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引资合同》,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由商务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工信委、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验,对招商引资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在项目投资地办理营业执照。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三江地区规划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全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并由各农场建设科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和申报相关材料。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住建局不予验收。国土资源局:负责验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文件,农场国土所负责审核上报。计财处(财政局):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银行开户许可,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完税证明。工信委:负责验收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产能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生产能力标准,验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环保局:监督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严格检查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就业情况的审核验收。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招商引资项目活体数量和价值的评估认定。水务局:审查新建项目是否符合上级有关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的有关规定。具体验收办法:农场工商、住建、国土资源、计财、工业、环保、人社、畜牧、水务、商务部门携带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到管理局对口部门按照分进行审定,出具审定结果,加盖审定单位公章。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管理局商务局进行汇总。

验收办理时限:原则上要求各农场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管理局对口部门,管理局各验收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完成招商引资部门验收。20xx年xx月xx日前各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报管理局商务局汇总,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认定。3号奖励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审批表》和《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奖励审批表》与农场招商引资验收材料一同申报。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联合验收兑现奖励总额xx%时,按招商引资合同额度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年度周期内纳税达到建管委发z20xx{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兑现奖励总额xx%,按招商引资项目实际投资(以企业上报管委会税务部门的决算报表或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最终奖励总额按实际投资的奖励标准执行。

(一)目标奖惩

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管理局实行重奖重罚。

⒈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超过xx万元、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年上缴建三江管委会本级(县级)税金年累计额度xx万元的农场,管理局奖励农场领导班子xx万元,其中,农场两名主要领导各奖励x万元,其他班子成员合计奖励xx万元。未完成任务的农场,同奖同罚,罚金上缴管理局。

⒉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

⑴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1-2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1亿元的80%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并按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⑵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或在第三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100%的,可抵顶第三年任务指标,并按抵顶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⑶同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续建的农场,两项考核可一并兑现。

⑷农场已有重点项目在完成管理局考核之外继续新招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管理局(管委会)额外再奖励农场领导班子4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全部在管理局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农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奖罚标准由农场自行确定。对积极招引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农场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农场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由管理局对农场正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符合全民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建管委发〔〕1号)规定,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及奖励。本方案由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五

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2“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1.13“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_元)。

1.1.15“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1)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者超过普通合伙人约定的最低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

2.1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名称

2.2.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注册地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叁(3)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托管协议;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8)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授权

2.3.1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决定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4.2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合伙费用

2.5.1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6)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及其它任何费用;其中能由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使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

(1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5.2上述(1)至(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3%),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5.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普通合伙人名录

有限合伙人名录

3.2认缴出资

3.2.1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rmb1____________元)。

3.2.2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3.2.3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缴付出资

3.5.1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逾期缴付出资

3.6.1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2)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违约合伙人在上述第(1)款项下应付违约金的比例增加为每日千分之一。届时,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违约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给予违约合伙人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条上述第(1)款和本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单方面决定不给与违约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宽限期,而直接依据本条下述第(4)和第(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或宽限期内缴付了全部应缴出资,但未支付全部应付违约金,则自该违约合伙人实际缴付当期出资之日起,该违约合伙人还应就应付而未付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滞纳金;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条上述第(1)款、第(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4.2.1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责任的限制

4.6.1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4.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六十(60)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被除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应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权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时接纳了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1)系使用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其出资不存在信托、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权益产生潜在争议或纠纷之情形;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之情形;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投资限制

6.2.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临时投资

6.3.1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决策委员会

7.1.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或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1.3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3)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5)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3)人民币壹仟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4)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5)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上伍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7.1.6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2)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五天(5)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1.9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1.10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合伙人大会

7.2.1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3.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2.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2.2上款表决事项(2)及(3)项须由合伙人大会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6)至(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2.3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三十(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银行托管。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8.1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1)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及合伙人出资级别分配或承担;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p)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十八(18%)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3)p=(c1ít1/365í8%+c2ít2/365í8%+……cnítn/365í8%),其中p为本有限合伙根据上述第(1)款约定累计分配金额达到c后的若干次分配金额之和,t1、t2……tn分别为募集完成日起至c1、c2……cn次现金分配日之间的时间差(以日计算)(有限合伙人年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15%)。

(4)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可供分配现金向普通级合伙人分配。

8.3非现金分配

8.3.1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做出之日起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除非超过一半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普通合伙人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3.2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3.3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其他分配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费用收入

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会计及报告

9.1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

9.3审计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财务报告

9.4.1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应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各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在该会计期间的变化。

9.5半年度经营报告

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二十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

9.6年度报告

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后续募集

(1)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10.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1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1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2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2.3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3.1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半(1.5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3.2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3.3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转让方至少提前三十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3.3条第(2)-(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3.4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3.5对于根据本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4.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4.2若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将原普通合伙人强制除名,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并且转让价格应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有限合伙人退伙

10.5.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5.2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普通合伙人退伙

10.6.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6.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资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普通合伙人作为小股东或关联人不能控制或实际控制该公司或企业,则不应视为普通合伙人违反第11.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散和清算

13.1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五十(50%)的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清算

13.2.1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3.2.2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13.2.3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3.3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5)项,原则上应按剩余资产的不同种类分别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资产中各类资产配比相同;相关资产不适合按比例分配的,则应根据其合理价值由清算人决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13.3.2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六

20xx年,新昌县人大工作研究会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和茶叶、茶机生产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并在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后进行专题研讨,最后形成调研报告《兴一方茶业富一方百姓》送县领导参阅。新昌县委书记楼建明、县长马永良(现任平阳县委书记)、副县长柴理明作了批示,对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20xx年3月,新昌县人大工作研究会组织会员以兴一方茶业,富一方百姓为主题,对回山、双彩茶叶产业的发展情况开展了先期调研,然后完善了调研方案,45月,7个组分别到其余的13个乡镇(街道)(新林乡没作实地调研)和中国茶市开展调研,召开了23个有乡镇(街道)领导,相关村主职干部,茶叶、茶苗生产大户,茶叶生产合作社、茶商、茶叶企业代表,茶叶专家等共158人次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茶场、茶叶及茶机生产企业。各乡镇(街道)提供了茶叶产业发展情况的介绍材料。调研结束后,各组分别写出了调研报告。形成总的调研报告初稿后,新昌县人大工作研究会召开理事会进行专题讨论研究,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新昌县茶叶产业发展历史

茶叶,一片古老而神奇的树叶,人们将其视为沟通天地的生命。

新昌,东汉时已开始种茶制茶,六朝时高僧名人纷纷入剡,饮茶已成风尚,唐朝时越茶、剡茶等名茶声誉雀起从古至今,新昌人的命运已经与茶叶连接在一起,融会在一起。新昌的农民,因茶叶而殷实;新昌的文化,因茶叶而丰富;新昌的形象,因茶叶而增色。

在茶叶培育上。建国初期,全县共有茶地1.23万亩,多为丛植,零星分散,粮茶间作。1953年,原遁山乡大枫树村首建20亩条播密植专用茶园,推广后,茶叶培育由丛植变成了条植,间作茶地变成了专业茶园。1958年,毛主席号召以后山坡上要多多开辟茶园,新昌县新茶园连年新增,1974年达到4.4万亩,并逐步推广新品种,在上个世纪60年代后,引入福鼎大白等品种,到80年代末,引进乌牛早、龙井43等无性系茶树良种,良种茶园覆盖率明显提高。1999年开始实施首轮茶业扶持政策,县政府每年拨出100万元以上的专项基金,大力支持推广无性系良种茶。镜岭镇1999年建立的浙东良种茶树繁育基地,引进培育、自繁自育优良品种,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全县无性系良种率达66.4%。茶叶品种的不断更新换代,为确保茶叶品质提供了必要条件。

在茶类变化上。清代前期,以烘青为主,道光后,盛行外销,改制珠茶。1984年,新昌县珠茶质量达到了顶级水平,被誉为绿色珍珠,生产的天坛牌3505特级珠茶荣获第23届世界优质食品评选会金奖,成为全国三大珠茶出口基地县之一。随着茶叶市场的放开,出口竞争加剧,传统珠茶生产跌入低谷,茶农们纷纷尝试寻找新的出路。1982年,全县第一只卷曲型名茶望海云雾诞生;1986年,中国茶科所炒茶工人王长根师傅到红旗茶场、雪溪村传授龙井茶炒制技术,同年夏,杭州西湖区人事局干部丁明松邀请西湖区农业局领导和两名茶叶科技人员,来到自己的家乡安山村指导龙井茶的炒制。1987年安山村丁良法买了茶锅,将炒制成功的茶叶带至省农业厅评鉴,得到肯定。至此,茶叶成品完成了从圆到扁质的飞跃。当时,新昌炒制的龙井茶在杭州可卖100元左右1斤,而同期珠茶2元多1斤,价格翻了几十倍。炒扁形龙井能卖高价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县,茶农纷纷效仿。县政府顺应形势,果断决策,提出了圆改扁的战略举措。从1991年起,全县大力推广龙井茶炒制技术,多次有组织、有计划安排炒制龙井茶的技术培训和茶王赛,为大佛龙井的发展打下了技术基础。针对消费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绿加红的发展战略。20xx年县农业局组织雪溪茶场、红旗茶业等企业赴江苏宜兴、福建武夷山学习工夫红茶制作技术,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研发方案,试制成功了名优红茶天姥红。20xx年7家红茶厂投入批量生产。

在茶叶销售上。1992年,回山镇雅里村建立了茶叶交易市场,随后,回山、镜岭安山等5个茶叶交易市场相继建立,方便了茶农就近投售,畅通了茶叶销售渠道。然由于受地域、交通、设施等条件制约,辐射功能较小,无法适应茶叶产业的迅猛发展。1995年,浙东名茶市场应运而生,市场设有200多间营业房、200余个交易摊位。市场一开张,客商纷至沓来。20xx年,浙东名茶市场被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评为全国最大的龙井茶交易市场。20xx年,交易量达6500多吨,交易额7亿多元,成为全国著名的龙井茶集散地。随着交易量的不断攀升,原有市场已难以容纳,县委、县政府决策新建茶叶市场。20xx年3月,浙东名茶市场搬迁到中国茶市,第二期也在20xx年10月开业,一、二期有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商铺800间,交易摊位500个,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管理服务等设施比较完备,功能较为齐全。20xx年交易额达到35.3亿元。20xx年9月中国茶市电子商务平台开通,网上交易额达到8000万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同步推进。随着生产形势的变化,青叶交易量逐年增加,儒岙儒一村、王渡口村及其它乡镇的一些地方青叶交易点已自发形成。

在茶叶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一大批茶商在成长、成熟,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出350多个直销网点,有的已走出了国门。

在品牌创建上。珠茶时期,品牌单一。圆改扁后,镜岭、回山、大市聚等地相继创建了安山碧玉、回山峰芽、西山碧芽、十九峰等名茶品牌。因区域局限性较大,难以形成强大的影响力。随着龙井茶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没有统一的、响亮的品牌,弊端开始显现,市场竞争显得势单力薄。县委、县政府决心通过运营区域品牌对全县的茶叶产业进行管理经营。鉴于新昌境内有历史悠久的江南第一大佛、茶与佛因缘深长,1995年,新昌名茶协会注册了大佛玉龙商标,推出了具有文化内涵的大佛龙井作为全县扁型绿茶的公用品牌,20xx年,大佛证明商标成功注册,进入原产地域保护时代,20xx年开始入围全国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十强之列,20xx年,品牌价值达到27.9亿元。20xx年,红茶打出了天姥红品牌。

在茶机开发上。茶叶制作历来靠手工,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低。70年代中后期,全县珠茶炒制基本实现机械化,并逐步改用电能制茶。圆改扁后,珠茶机械束之高阁。手工炒制一斤龙井干茶要4个多小时。随着龙井茶的迅速发展,炒制矛盾突出。在春茶采摘季节,茶农们采茶、炒茶、卖茶,几乎24小时连轴转。1996年,回山镇柘前村木匠师傅丁水芳,动起了制造龙井炒茶机的脑筋,经过3年时间艰苦研发,1999年第一台龙井炒茶机成功问世。20xx年,天峰茶机在此基础上略有改进后正式投产,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因受产品需求的刺激,全县茶机企业迅速发展到200多家,质量鱼龙混杂,经过三年整治和规范,目前有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企业14家。一些茶机企业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在提高,产能在扩大,市场在拓展。如澄潭镇的恒峰茶机厂研发智能流水线茶机,可年产8000台炒干机;南明街道的德力凯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东牌自动茶机,除国内市场外,还销往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国家。茶机的发明与发展,在解放劳动力,提高茶叶生产标准化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宣传推介上。大佛龙井是新昌区域内的共享品牌,仅靠茶商单枪匹马宣传推介,很难形成气候。为此,县委、县政府策划了一系列重大公关宣传推介活动。1995年9月,回山镇在北京海淀区开设绿茶世界窗口,县长、县人大会主任等领导赴京参加开业仪式,多家媒体对县长带领茶农进京城作了宣传报道,影响力很大。随后,相继组织了国民党连战主席在北京老舍茶馆的品大佛龙井、礼赠俄罗斯总统普京等十多个国家元首、大佛龙井慰问北京鸟巢建设者、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兰州、香港组织举办或参与了上百次的大佛龙井展示展销或万人品茶等活动。凡是在外举办的重大活动,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临现场,鼓劲造势。1996年,举办了新昌首届国际茶文化节,并先后举办了8届茶文化节或茶叶大会,广邀各地茶商考察了解新昌,品尝认知大佛龙井,并邀请茶叶专家考察新昌,推介新昌,邀请新闻媒体采访、采风,制作专题片,宣传推介新昌的茶叶产业与茶文化。与世界茶王天福集团、北京老舍茶馆、吴裕泰公司、霍氏茶业建立合作关系,提高知名度。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大佛龙井品牌的影响力在传播,在扩散,在渗透。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七

20xx年即将结束,招商部全体成员整装待发,期待在20xx年的工作中找到突破,为使得工作更加有条理有目标,我们规划下面的几项工作作为20xx年招商部主要的工作来做:

打造一支专业、高素质的招商团队,是产业地产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切招商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招商团队,建立一支具有凝聚力、合作精神的招商团队是我们园区的根本。在一月份的工作中建立一个和谐、具有杀伤力的团队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而且这也是招商部一项长期的主要工作。20xx年要加强招商人员对《产业园区招商实战攻略》一书的学习,尤其是新加入我们招商队伍的。

招商管理是企业的老大难问题,招商人员外出,招商人员绩效,招商人员情绪管理,是提高园区业绩一个重要步骤。完善招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让招商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提高招商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培养招商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目的在于提高招商人员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业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

寻找多种招商渠道与开拓新的招商方法是招商部成员20xx年工作路线,在不断寻找新渠道新方向的基础上,改善招商方式与方法,提高业务效率。

今年的招商目标最基本的是做到月月有进帐的单子。根据公司下达的招商任务,把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解到每月、每周、每日;以每月、每周、每日的招商目标分解到各个招商人员身上,完成各个时间段的招商任务。并在完成招商任务的基础上提高招商业绩。

产业园20xx年的`发展是与整个公司的员工综合素质,公司的指导方针,团队的建设是分不开的。提高执行力的标准,建立一个良好的招商团队和有一个好的工作模式与工作环境是工作的关键。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八

作为金融管理部门,人行新密市支行积极落实省、市关于“企业服务年”的活动安排,不但认真负责地服务好自身分包企业,还着眼全市发展,着力资金支持,全力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助推全市企业出困境、保增长、调结构、增活力。

一、围绕资金点,拓展服务面

企业的当前问题是保增长,长远问题是求发展。金融在缓解企业当务之急上起到了输血功效。长远意义上,金融还发挥资金的导向和调节功能,助推企业建立长期发展的“造血”机制。为此,人行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有”:

1、有信心。温总理讲:“信心比货币和黄金更金贵。”有信心就有力量,有信心就有希望。首先,银行对企业有信心,新密市企业改制早,结构好,受冲击小,在信贷上,敢于下决心,敢于早出手。其次,企业有自信,面对危机,积极应对,调产品、调结构、调产量、调市场,科学运作资金。

2、有感情。银行已确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稳定、保就业、也是保自己的意识,面对企业的困难和压力,实施“雪中送炭”法,不搞“釜底抽薪”计。支持企业发展,是银行的永恒责任;解决企业困难,确保企业生存,是银行的现实责任,金融系统与企业同甘共苦,共存共荣,支持企业度难关,真正知企情、解企难、办实事、求实效,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3、有效率。坚持特时事特办、特事特办,在调查到位的前提下,高效率地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一是对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迅速的进行调查,该解决的解决,该建议的建议。二是对已经签订合同和承诺的贷款,迅速组织资金到位。三是主动开展贷款营销,在企业上门之前先上企业的门,为企业找问题、出主意、伸援手,以积极的姿态帮助企业迎战危机。

二、拓宽融资路增加信贷额

该行成立了以行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协调和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对分包企业反映的问题,该解决的解决,该协调的协调,该争取的争取。对全市企业的共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在资金支持上做足做好文章,并立足资金不限于资金,突出信贷不限于信贷,努力拓宽金融服务面,为政府分忧,替企业解难。止6月底,全市对企业投放贷款52亿元,新增贷款9.8亿元,同比多增0.2亿元。年初17家企业提出的32亿元信贷需求中已解决3.7亿元,另有28.3亿元正在办理。

1、促使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货币政策,在贷款总量和增量指标上,单列中小企业信贷指标,促使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向上级行争取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单独安排信贷规模,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针对我市中小企业特点,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产品及服务,不断创新票据融资、货押融资、动产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业务,采取灵活便利做法,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2、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由政府部门牵头,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进行调查、考察和筛选及材料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努力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新平台,为完善和改进“三农”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探索有效渠道。

3、建立欠款大户通报制度,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该行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截止目前已达230多户。同时,加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欠款大户通报制度,协调金融机构清收不良欠款,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4、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担保机构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根据当地情况,组织行业担保协会,出台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办法,在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5、设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

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

如何写产业园区研学基地案例范文范本九

xx河村是地处赤岩镇最边远,自然条件较差的一个贫困村,现有十个村民小组,423户,1418人,由原蒿坪、金坪山、付家坡、低房、岭沟五个自然村合并而成,东与白河县相连,南与双河口村接壤,西至天宝寨、马保村,北与金寨镇交界。由于受自然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是首批被省确定的贫困村之一。目前全村有贫困户203户,561人,通村水泥路沿河而过,现已修通三条到组路,都是土路,一遇风雪天气就无法通行。低压网改,只改到各组的中心点,边远村庄院落未改到位。饮水工程,近几年靠老百姓投资投劳,水利局扶持水质,修了两处小型水塔,沿河道解决了近百余户饮水问题,全村还有20%农户饮水问题尚未解决。村主要经济来源,以劳务输出、烟草、蚕桑、畜牧,粮食生产为主。截止底,全村种粮面积2450亩,产量412吨,劳务输出约300余人,收入近600万元,种烟350亩,产值25万元,人均纯收入3000元左右。

(一)烟草以四组、十组为主,二组为辅,每年种烟350亩以上,收入近80万元,其中二组种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眼光、气候、土质,技术基础都适宜烟草的发展。但由于交通不便,导致肩挑背驮的实际困难,至今未能解决烟草路,该组农户纷纷放弃种烟,致使近年来烟草面积不断下滑。

(二)蚕桑生产分布三、四、七、九组,在-发展量高达300多张,但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整户外出,放弃了桑园管理,造成发种量有所下滑。

(三)劳务输出,因受自然条件影响,部分组基本上都以外出务工为主,劳务输出全村约300余人,收入近600万元。

(四)畜牧养殖业,在-间,我村有6户建立了养猪场,但近年来由于市场价格起伏不稳定,造成此刻无专业户。可是我村发展畜牧养殖还是有必须的基础,对猪、牛、羊、鸡的大力发展有必须潜力,有待进一步规划,分步实施、加大技术培训,扩大规模。

(五)茶园建设,计划在未来的三年内以五、六、七组每组连片100亩,全村到达500亩。

(六)中药材,计划在两年内以一组、三组、八组为主,发展丹参和其他中药材,面积达200亩,基本构成组组有产业、样样有规模。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通村水泥路、因夏季我村遭受了百年不遇自然灾害,通村水泥路部分路段遭到毁灭性破坏,在上级各部

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恢复。由于受毁坏的程度大,资金不到位,造成了水泥路断板、裂缝、塌陷,导致大小车辆无法通行和无法维修的现状。

2、十组的烟路又是与白河接通的跨县路,里程4公里,四组的道路2公里,总计6公里需要硬化,保证雨雪天正常通行。

3、通组路,我村二组是全村发展烟草最适宜的组之一,烟草面积能到达150亩以上,群众进取性很高。近几年来群众多次提出强烈要求解决通组路,由于资金问题无法解决,有待尽快落实。里程2公里,预计资金20万元左右。

4、便民桥,三组农户分布在一河两岸,阴坡居住的农户占40%,一遇河坝上水,学生无法上学,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初步预计资金4万元左右。八组要求解决通组路心切,自行组织筹劳筹资已修通1.5公里道路,但由于道路便民桥工程量较大,预计资金约6万元左右,此刻是路、桥不通,已修的无通用价值。

5、移民搬迁已实施数年,根据国家整体推进原则,能人进镇、富人下山的思路,我村已有30%的农户改善了居住条件。但近年来由于到镇集中安臵房价地基昂贵,价格太高,农民又不愿意远离土地,制约群众想改善居住条件又无法解决。现农户强烈要求、期盼在本村范围内解决移民开发点的问题,根据本村实际,加强力度,尽快解决。

6、低压网改,十个中心组基本都整改组中心点,由于山大人稀边远院落,全村大约有10公里未改到位。原金坪山、付家坡、低房三点变压器需要更换100伏安以上,有待进一步协调,以解决边远农户电力不足问题。

7、饮水工程,近几年全村仅在沿河道建了两座小型水塔,水利部门只解决扶持水质,农户投劳投资,解决了近100余户饮水问题。山上组、院落饮水问题应及时地进一步规划、分期实施群众饮水难的实际问题。

1、优势明显,大多数群众思想比较开放,发展产业各组都有自我的潜力和基础,能进取主动地配合镇村工作,盼望脱贫致富的愿望较强。

2、劣势也是村上工作面临的困难。由于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影响,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勤劳干活的人增多,本来自我能解决的问题,都要靠上头的扶持,种地干活的人也少了,讲吃喝、贪图享乐的人多了,异常是个别好逸恶劳的户享受低保和得到各种扶持,产业啥都不抓。本来比较勤劳的人看到此类情景,也滋生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地制约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其次是技术资金缺乏,比如在养殖业方面等,还有部分居住在高山的贫困户,投入很多资金修路是不贴合现实的,如何引导下山居住,靠什么方式生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最突出的问题。

1、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以本次扶贫工作未契机,对全村贫困户进行一次教育,并加大宣传力度,治贫先治愚,教育贫困户拜托等、靠、要的懒惰行为,让他们懂得现实真正的脱贫致富,单靠国家的扶持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改变思想观念,致富要靠自我勤劳的双手。

2、结合本村实际建立相应的扶贫机制,使每户扶贫户都有一个相应的包抓帮扶人,至少要有一个脱贫致富项目,由帮扶包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资金,用扶贫致富事例引导群众进行发展。

3、村委会要定期召集贫困户到村上理解农技知识培训,请求帮扶单位邀请相关技术人员授课,并到户到地头进行现场指导,使每个农户真正掌握一至两门农业科技知识,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促使经济快速发展。

4、为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打好基础,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首先要将全村的扶贫人口和扶贫户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出来,准确掌握各户家庭的实际状况,制定帮扶措施。二是要谋划全村扶贫工作的总体方案,解决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类分期帮扶。同时加强与县驻村单位和扶贫工作相关单位的衔接力度,加快我村发展规划编制,早日研究制定扶贫工作计划,进取争取相关扶贫政策,加强和相关帮扶单位的联系,进取争取扶贫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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