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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 紫阳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时间:2022-04-11 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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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 紫阳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如今

我们习惯用微信记录生活的点滴

分享开心的插曲

吐槽不爽的事

……

几乎每个人都加了多个微信群,

平时聊天中争吵几句很常见,

可一旦在群里辱骂他人,

可能就违法了......

比如

这位男士

......

案件经过

10月10日20时许,紫阳县麻柳镇覃某为泄愤,使用手机在拥有179名群成员的村民交流微信群中,以发送文字和语音的方式对“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辱骂,不仅使“村干部、驻村干部”的人格尊严受到贬损、心理受到伤害,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秩序。 目前,违法行为人覃某因寻衅滋事,被紫阳县公安局处以5日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有人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底线

那么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制裁

很多网友在微信群中谈天说地,各式吐槽,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微信群属于小圈子而肆无忌惮。实际上,微信群也是公共场所,在其中发言时要守法,不能随意侮辱他人。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辱骂、恐吓他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网民应理性发言,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普法小课堂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秩序;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尚不够刑事处罚等),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紫阳公安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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