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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 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表(3篇)

时间:2019-03-13 23: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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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 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表(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一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民法典》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制定

最新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5。1、合格工程;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款

6。1。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陆元肆角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3、支付方式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第八条质保期及维保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壹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1。1。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1。1。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1。1。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1。1。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1。1。8、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11。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2。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2。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6、本工程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所有的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均由乙方负责;

17。2。7、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偿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返工至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返工造成乙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视为乙方工期超期,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工程超期的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支付乙方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1。2。8、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有关指令,对现场所有其它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施工时如损坏甲方、乙方、第三方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还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

11。2。9、乙方负责与自己的劳务工人签订合同,并购买保险,甲方在此对乙方责任进行告知,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乙方务工人员无与甲方单独结算权利,出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违反以上规范而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质量责任及其它责任

13。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视情况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13。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3。2、工期责任

乙方如果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根据工期节点每延迟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若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认可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13。3、延期付款责任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按照其相应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或解除:

14。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的;

14。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的;

14。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14。1。4、本合同其他条款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分,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委托签约人:委托签约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最新内部道路借用协议书汇总三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不断增加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普遍得到了改善,各地乡镇卫生院外貌焕然一新。但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一些已经建好的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卫生技术人员和必要设备,无法开诊,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发挥其功能更是一句空话。例如辽宁省锦州市75家乡镇卫生院近三年内全部得到了改扩建,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能力。

但是,仍然有19家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技术人员无法正常开诊,其功能无法发挥。即使是已经正常运行的乡镇卫生院,也存在医疗技术水平低,诊治手段落后等问题,一些急重症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为此,建议加速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通过调整医疗机构总体结构及布局,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重新组合和均衡配置,引导优良资源往基层延伸,让有限医疗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共同提升,共同发展。

一是整合城乡医疗资源,组建区域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进医疗资源整合的议案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整合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组建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构成的医疗集团。即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以县(市)医院为支撑,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通过人才、技术的紧密合作,管理体制相对松散型的联合,组建医疗集团。集团内成员单位不依靠产权关系联结,医院性质、名称、隶属关系、产权所属、人事关系均不变,保留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通过组建市、县、乡级医疗集团,借助上级医院技术上的扶持,整体提高集团内各级医院的诊疗水平,重点扶持县、乡两级医院,加强内部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危重症的抢救和诊疗水平,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就近就医率。

二是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

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等现有资源,建设通达本地区的医疗卫生行业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基本临床和管理信息的中心数据库,通用的就医卡以及医疗服务对外门户网站。通过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联网,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调阅共享,诊疗信息包括检验、影像资料信息共享,诊疗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直接填充,以及财务审计和医院安全的实时监控。

三是整合城乡急救资源,建立城乡一体的紧急救援体系

整合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乡镇卫生机构急救资源,建立以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核心、分中心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依托,覆盖城乡的三级急救网络体系,力争使市区急救半径控制在3-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8-10分钟,城市郊区和农村等地区平均服务半径8-1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20分钟的目标。边远地区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逐步实现统一指挥、科学顺畅、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优质高效、专业化救治、可持续发展的紧急救援系统。

完善市级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具有gps车载定位的医疗急救通信网络指挥系统,建立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站(紧急救援分中心)信息化联络系统。并逐步实现与110、119、112指挥系统的对接联网。同时针对县(市)救治能力薄弱的情况,建立急救能力强,速度快,设备先进的机动性紧急救援医疗队。县(市)出现重症抢救患者,紧急机动医疗队第一时间赶到县(市)在就近医院实施抢救。实行急救力量和专家的下沉前移。切实解决县(市)急救力量薄弱,偏远县、镇、村急症患者生命抢救不及时的问题,实现市、县、乡急救资源共享。

通过资源整合,逐级带动与帮扶,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差的问题,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但医疗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操作也比较复杂,需要政府统一领导,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从而保证资源整合工作切实受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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