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北京市体育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继续对游泳馆等体育健身场所执行停业措施。
通知指出,北京仍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阶段,依据市委市政府和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下体育健身场所继续执行停业措施:
一是利用地下空间等密闭场所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通风条件较差);
二是各类游泳场馆;
三是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其他健身场所;
四是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需停业的体育健身场所。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健身活动需坚持不聚集、不接触的原则。
活动组织方面,公共体育健身场馆不得举办人员密集型的群众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各类室外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定期消毒和控制人数等有关防控措施;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健身活动,包括各类体育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
通知提出,在健身方式选择方面,应以个人运动为主,不宜选择如足球、篮球、跆拳道等有身体接触的对抗类运动项目。提倡各类体育健身场所积极拓展线上业务,丰富线上健身服务产品,满足疫情期间市民健身需求。
而在上海体育方面,也制定了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其中写道:
室内体育场所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室内游泳池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如密闭的健身房、健身工作室、单车房、团操房、瑜伽馆、拳馆、各类室内球场,淋浴、桑拿、SPA等)暂时不宜开放
。
准备工作
1.落实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业需要。
2.符合复工条件的体育场所,应对场所各区域进行防疫安全评估,不符合开放条件的部分区域、场地或项目,应暂缓开放。
3.复工前,应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全员培训,确保员工岗前培训到位,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项目要求
1.暂缓开展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
2.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各项目经营场所,应告知和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3.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于单人练习,不开展对抗性训练比赛。
4.可以开放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每片场地仅限单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场地与场地之间间距不得少于2米。
5.可以开放的标准篮球场每片半场3人以下。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片半场6人以下,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减半执行。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
6.市民健身苑点每个器材仅限单人操作,不得多人共用同一器材。
通风条件
1.室内体育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室内体育场所原则上应暂停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继续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采用全新风(循环风全部为室外新风)方式运行的;二是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3.继续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体育场所必须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一是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二是每天运营结束后进行空气和环境清洁消毒。
客流管控
1.除前款规定的球场人数限制外,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50人以下。
2.实行预约服务,积极采用电话、微信、APP、小程序等预约方式,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客流量。在间隔期做好场所消毒清洁,建议消毒清洁频率每2~4小时一次。
3.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预约方式、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疫情期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开放运营时间,以确保充足的消毒保洁时间。
实施人员进出管理
1.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随申码”核验+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随申码”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2.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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