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0月26日至30日,由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耿汝港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
案件介绍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耿汝港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形成以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强揽拆迁、建设工程和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20起,其中寻衅滋事罪9起、聚众斗殴罪4起、强迫交易罪2起、敲诈勒索罪1起、非法拘禁罪1起、其他违法行为3起,在东营市东营区辖区内,东至西二路、西至云门山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南二路区域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人团队
案件审查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严把标准、高效审查、科学办案,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分化瓦解组织成员“攻守同盟”、提高办案效率,审查起诉阶段共有18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