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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 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解(4篇)

时间:2022-06-29 1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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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 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理解(4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一

党的*大以来,*省各地各部门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近期,*省纪委监委围绕针对“十四五”规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换届等方面的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整治形*主义官*主义需要久久为功。从调研了解和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看,形*主义、官*主义问题顽固复杂,依然是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容不得半点松懈,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深入抓。

从用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引领工作、指导实践的效果看,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抓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有的省直职能部门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时,结合实际、深入调研不够,制定的落实措施大而化之、上下一般粗;有的怕担当怕失误,事无巨细层层请示,工作效率低下。

二是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实际效果还有提升空间。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顽疾得到有效治理,但个别单位在贯彻上短半截、推动上慢半拍、落实上差半步,对比抓具体、抓深入、抓成效的目标仍有差距。

三是只做压力传导不愿调研督导。

有的职能部门只当“二传手”,推动工作基本靠“传达”“转发”,既不调查研究,也不督导执行,未能担负起自身工作职责。如,在一些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中,一些职能部门只考虑拨付的多少和时限,没有考虑基层能不能“接的住”“兜得了”,在资金分配后基层如何有效运用方面缺乏引导指导。

四是减负松绑不彻底。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现在明面上的督导检查少了,但以现场调研调度形式要求听汇报、查台账、看资料等变相督查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单位为减少发文数量,以便笺、电话通知、工作提示、口头通知、微信通知等“隐形文件”代替红头文件,增加文件流转负担。

从“十四五”规划落实效果看,工作漂浮、脱离实际的问题需要持续纠正。一是思想重视不足。个别地方对规划编制重视程度不够,把实施编制工作当作普通工作上报交差,工作规划缺乏有效性、严肃性。二是“编用”脱节的问题。有的基层单位编制规划未能充分考虑与整体规划的计划、阶段计划有效衔接,具体规划与整体规划存在脱节现象。三是主动靠前不够。有的地区和单位主动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提前对接、协调会商不够,对有资金保障、容易实施、很快见效的项目愿意主动去做,对问题相对棘手、难点堵点集中、需要深入研究统筹的产业项目则躲躲闪闪、挑挑拣拣。

从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正之风的阶段性效果看,粗放落实、信息不畅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生硬落实。有的单位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在政策执行中过于粗放,一味生搬硬套、机械“对标”,导致政策实施和现实情况脱节。二是信息共享不够。一些职能部门存在政策边界不清晰、信息共享不透明的情况,当一些项目出现事项违规或不合理的情况时,责任方相互推诿。

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效果看,歇脚松劲的思想需要高度警惕。一是学习领会政策不用心。有的干部对乡村振兴仅停留在概念的认识上,对有效衔接工作中“五大振兴”任务理解不全面,在工作推进中凭经验办事,对如何巩固成果、如何有效衔接缺乏新思路新办法。二是推动工作不上心。有的干部还躺在脱贫攻坚的功劳簿上,对过渡期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歇一歇、缓一缓”的思想。三是相互配合不走心。各职能部门纵向推进较好,但横向衔接不足,尚未形成乡村振兴“一盘棋”的大格局。

时刻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放松,对享乐奢靡歪风露头就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的发生数、查处数和信访举报数逐年下降,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红包礼金和违规吃喝等问题仍需高度警惕。

津补贴发放问题。从查处案例看,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单位,一般都会涉及内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一是套取或挪用办公经费、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等发放福利。有些单位以虚列支出、报假账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发放补贴,这类问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案件中占到*%以上。二是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福利。这类问题有一个共性特点,均是巧立名目先套取资金,然后再以各种名义进行发放。三是一把手违规决策问题。从查处案件看,一半以上问题都是由一把手参与并决定,将套取的资金一部分发放福利,一部分留做接待费用或其他用途。

大吃大喝问题。违规吃喝问题在享乐奢靡问题中排在前列,公款吃喝问题占比逐年下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有所上升。这说明违规吃喝问题已经从面上向地下转移,不吃公家吃老板的现象有所增加。个别单位以前公开吃、现在私下吃,公款吃喝的费用以各种名义虚列开支,或者将吃喝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经过多年重拳治理,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虽然有效遏制,但惯性仍在。一是持续时间长。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仍然突出,有的违纪违法人员收送礼品礼金的时间跨度较长。二是收受数额大。从查处的案件看,个别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数额相对较大是一个新情况,一方面是单笔金额较高,另一方面是累计金额较高。三是具有明显“节点”特征。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绝大多数都发生在传统重要节日,以及干部调整、资金审批、项目招投标、生日寿宴、子女升学结婚等特殊时段。

隐形变异问题。高压之下,有些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出现了许多新动向新表现,增加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一是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在查处的案件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以为子女操办婚宴为例,一种是在不同地方不同酒店分别以领导干部本人、子女名义分批次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另一种是子女不在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地举行婚礼,但领导干部照样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甚至只收礼不请客。二是私车公养。一些单位将违规收取的各类费用、套取的项目资金用于私车费用的违规报销,或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或购买加油站超市商品。三是公款旅游搭“顺风车”。有的单位借召开培训会、学习会等机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借出差之机绕道参观旅游。以上问题虽然在*大以后有所收敛,但是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

纠“四风”树新风,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深化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深入研判“四风”问题在各地区各领域的新问题、新特点、新表现,既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又要充分估计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全面检视、靶向纠治。

坚持贯通联动系统施治。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起来,联合联动系统用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提高作风治理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同时,注重挖掘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盯紧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借助“大数据”平台力量,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与职责权限,研判分析不同领域作风问题的新情况新特点,建立重点问题负面清单,精准施治、靶向治疗,不断深化行业领域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要树立系统观念,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觉悟作为整体目标,统筹部署、融合协同、一体落实。要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巩固不敢腐。要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把案件中违*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剖开来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研究症结分析成因,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手段,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不能腐。要聚焦解决思想根子问题,把党性教育与警示教育、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结合起来一起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自觉不想腐。

坚持重点整治和管住日常共同发力。要把抓“关键*”和管住绝大多数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狠抓不松,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2责”,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基础上,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氛围,以“关键*”的示范作用推动释放管住“绝大多数”的整体效应。要始终把优良作风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基础,将巩固专项整治成效与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问题持续用力。

最新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二

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合同范本(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__(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银行

英文:____

银行地址: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

(3)_和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和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和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和_成为银行在_的子公司,_改名为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和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和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和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_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丁方: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最新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三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标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xxx部门的政治定位和xxx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xxx部门党的政治建设,需要清醒认识到,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两者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才能转化为推动新时代xxx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20xx年,xxx市xxx局党组明确提出坚持“三同”即“政治业务同频共振,软硬实力同步提升,管理文化同力推动”工作思路,将政治建设确定为“总纲”,树牢政治意识,带头讲政治、铸忠魂。制定《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方案》,通过“五打造五提升”,初步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工作机制相融合,党建与业务联动发展、相互促进。

20xx年,xxx市xxx局继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工作,按照中国局党组《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和xx省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目标,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始终贯穿,努力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以高质量的党建推动xxx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建设促融合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领导班子研究事项清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及时向xx省局党组、市委报告重大事项4次。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舆论引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出台《xxx市xxx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实现对全体人员谈话全覆盖。

(二)抓实思想建设促融合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主题。出台《xxx市xxx局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xxx业务知识、xxx科技前沿技术,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党务培训班、邀请知名xxx专家授课、院士工作站举办“沿海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xxx机理研究报告会”等。

(三)强化组织建设促融合

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活动。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支部创新线上党日活动,二支部将党日活动开展到了酒葡萄种植基地,三支部将党日与预报总结分析结合起来,四支部将党日活动融入到维护自动xxx站现场。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开展量化考核,并将积分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参考指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作风不实的党员,进行谈话提醒。

(四)锻造人才队伍促融合

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树立重实干、重实效的用人导向。两年来,班子成员2人次参加挂职锻炼和东西部干部交流,6名中层干部参加上挂下派锻炼,8名业务人员到上级业务单位交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人才直联制度,定期与业务科研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开展选树青年学习标兵、岗位练兵等活动。出台《xxx市xxx局xxx科技创新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xxx市xxx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发挥党员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组建了2个职工创新工作室、8支科技创新团队。通过院士工作站建立一对一专家业务人员直联机制,探索出“一站一家一室”科技人才管理服务新模式,为xxx特色xxx保障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一)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激发党建新活力。

将品牌支部建设与中心任务紧密融合,突出支部特色,一支部着重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二支部细化生态与为农服务,三支部致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四支部着力技术装备保障。各支部对选树的品牌,有计划进行打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夯实党支部品牌的组织力、影响力,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一支部将宣传、教育、管理等统筹谋划推进;二支部生态xxx建设初见成效,“xxx市环境xxx中心”并投入业务运行。履行葡萄xxx中心职能,辐射全省指导酒葡萄xxx服务;三支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预报水平逐年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更加准确及时;四支部全面提升装备保障水平,区域站数据可用率96%以上,自动站数据可用率98%以上,观测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二)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构建党员管理新模式。

按照“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的原则,以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惩罚分四大板块对党员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任务分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党员在科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承担工作多少作为衡量标准,由科长打分。奖励分和惩罚分由各支部根据制定的《积分管理奖惩细则》经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给予加分或扣分。强化对积分结果的运用,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以党员积分排名为依据。坚持把积分制管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三)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新局面。

制定印发《xxx市xxx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台账,用制度保障对全体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谈心谈话坚持“三真、三关、三清”原则和分级负责制,即和干部职工真联系、真沟通、真交流,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关怀,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对干部职工家庭住址清、生活状况清、思想状态清;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所有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分管职责范围内人员谈心谈话,并签字背书。通过谈心谈话,有效理清了在单位运转和员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为xxx职业发展注入活力。特别是今年第六届xx省xxx在行业职业竞赛准备培训过程中,选拔单位领导、商业技术和市局及时与参赛者交谈,准确了解参赛者的思想动态,同时提醒参赛者加强学习,卸下思想负担,准备比赛,最终取得团队历史上最好的成绩。

(一)在xxx决策服务保障中体现党员担当作为。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全面部署、全程研判,全网预警、全向服务,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筑牢xxx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局党组始终将做好汛期服务保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年内市委市政府多次根据xxx预报和建议调度部署防汛工作,因xxx灾害造成经济损失降到20xx年以来最低。升级“xx河旅游旺季xxx服务系统”,更新海上日出观赏指数计算方法及相关xxx要素阈值,改进日出观赏指数预报,暑期xxx服务获高度认可,市委专门致信表扬。

(二)在xxx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中体现党员担当作为。

组建“xxx市环境xxx中心”并投入业务运行,大气污染决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升级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动态跟踪火点信息,为森林防灭火提供xxx科技支撑。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用弹量创历史纪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市委书记xx高度评价。做好关键农时xxx服务,进一步深化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xxx服务。挖掘地方特色农业气候资源,建立乡村生态宜居、宜业、宜游xxx(气候)指标体系。推进“一县一品”创建,打造板栗、葡萄“气候好产品”品牌。

(三)在钻研xxx科技、提高专业本领中体现党员担当作为。

召开xxx市xxx局院士工作站年会,举办“沿海城市及区域生态环境xxx机理研究报告会”,驻站院士xx被提名“xx省院士特殊贡献奖”。今年以来获批科研项目省部级1项、市厅级x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x篇(sci1篇),出版专著1部,取得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4项。xx县局“应用dos批处理和计划任务实现县级xxx业务数据自动备份”方法获省局观测处“点赞”在全省推广。在第六届xx省xxx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团体第一名,2人获个人全能第三、1人获个人全能第六,5人次获单项奖,教练组获优秀教练团队一等奖,创历史最好成绩。

最新融合共治新格局心得体会实用四

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党建工作必须为业务工作服务。如果离开了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就会脱离实际,形成“两张皮”,失去针对性和目的性,就不会有生命力。另一方面,业务工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必须依靠党支部,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协调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解决矛盾,克服困难,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近年来,九江分局也在认真探索如何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把党建工作与分局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在一起,我的主要体会是:

一是消除认为“党员干部素质相对较高,党建工作抓与不抓无关紧要”的误区,深刻认识党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思想意识。

二是消除认为“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很多干头,难有大的作为”的误区,深刻认识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意识。

三是消除认为“党建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一般、要求不高”的误区,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树立“坚持高标准、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

四是消除认为“党建工作做多了会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工作少干为妙”的误区,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意识。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支部织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我认为,在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上,关键是找准切入点,通过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促进业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也使党支部织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改善和加强,形成良性循环。

第一,要摆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是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党建工作可以带动业务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更有效果;通过业务工作能使党建工作有所依托、落到实处。当前,“一站一策”、“精细化管理”正紧锣密鼓的进行!基层党支部可以以此次为抓手,立足水文实际情况,加强各测站的管理。因地制宜,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强化人和物的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认真钻研,积极创新。认真做好“一站一策”、“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水文测报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水平。

第二,应当明确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党的工作必须为党的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服务。比如:在党员教育管理上以落实长江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委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三会一课”、红旗党支部创建、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把支部党建工作与各项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用改革发展大局展示全分局事业的新作为、新成效、新形象。另一方面,业务工作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必须依靠党的工作的有力保证。通过党支部织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底长江三峡工程杨家脑以下河段长江与鄱阳湖江湖汇流段河道演变观测中,部分群众看到大片的涉水滩涂,心里略有畏难情绪,可看到党员不仅没有怨言而且主动请缨到最艰苦的测线后,他们也迎难而上,一步一步的“爬”,最后都出色完成了任务。其次,要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真正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最后通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攻坚战等一场场硬仗中完美体现。

第三,要把党建工作融入党员干部的心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是看其业务钻研是不是比普通职工精、工作责任心是不是更强、在“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等危重任务面前是不是敢于挺身而出等各方面表现出来。其次,党支部要善于在业务工作展开的各阶段运用有效载体,通过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激发党员、职工、青年在推动水文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比如:刚过完年,分局党员放弃过节休假,积极参加下游局组织的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动态监测测验任务。还有(度项目)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河道观测(张家洲河段)等外业勘测。不管环境如何艰苦,情况如何恶劣,只要有需要,分局党员都能冲在最前线,并出色完成工作内容。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干部队伍新的变化,我认为,党建工作必须以着力提高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为重点来进行。

一是大力推进学习型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理论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以科学发展落实行动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提高学习成效。其次,加大后备骨干的培养力度,支部持续加强非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的教育将综合素质好、品行作风正、勇于担当的优秀人才发展到队伍中来,加强水文发展的“造血”功能。

二是把围绕服务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引领”,着力强化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激情、作风、效率、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等。在考核制度上,把业务工作绩效作为评价优秀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重要岗位、重点位置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做到哪里需要,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党支部的监督就到哪里。

三是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通过治庸,推进水文工作创新;通过治懒,提高工作质量;通过治散,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治软,强化水文管理,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不断推进长江水文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面提升创先争优活动,紧扣水文工作任务,激励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做表率,在服务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

四是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坚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动态化,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确保分局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重大事项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五是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职工的现代化水平。并通过网络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联系服务群众。着力于打造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水文队伍。

我们将努力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互相促进,让党建工作在润物细无声中对业务工作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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