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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 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报告(7篇)

时间:2022-12-22 0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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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 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报告(7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一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xx〕16号)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大、小春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农作物秸秆。

二、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鼓励和倡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责任落实到农户。

三、市、区(市)县环保部门是秸秆禁烧执法主体,农业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城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卫生、目标管理、粮食、气象等部门和市农林科学院、成都传媒集团、市农发投公司、省机场集团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禁烧秸秆工作。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按修订后的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造成环境污染或火灾事故的,由环保、公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拒绝或妨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4月29日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每年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1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小麦、水稻、油料和其它农作物秸秆);同时,禁止将上述秸秆推入河道、渠道、水塘等水源之中。

二、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指导并监督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政府支持发展秸秆还田、秸秆发电、氨化饲料、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秸秆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户妥善处臵和堆放秸秆。

五、凡在我镇从事收割作业的机具,应一律安装秸秆切碎装臵,并在收割作业时将秸秆切碎,确保农作物的收割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2公分。对不安装秸秆切碎装臵,或者收割时未将秸秆切碎、留茬高于12公分的机手,农机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限其纠正。对不按照规定要求作业、不听劝阻的机手,由农机、环保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且农民有权拒付收割作业费。

六、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臵不当、造成焚烧秸秆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镇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

七、镇政府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电话(845621),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综合利用秸秆资源,防治大气污染,构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努力改善我乡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研究决材料定本方案;

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乡“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

1、组织、纪检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村屯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请乡党委严肃处理。对于带头焚烧秸秆的村组干部,一经发现就地免职,是中共党员的并给予党纪处理。

2、涉农各站所:广泛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方法。引导群众将秸秆送到秸秆收购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协助派出所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协助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派出所: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打击破坏秋冬季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农村治安稳定。对发现焚烧的每一堆秸秆立即处置,根据《省消防条例》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当事人处以5-15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各行政村:(1)各村要以屯为单位成立禁烧巡逻队、人员在3-6名,装备灭火工具和旋耕机,确保有火情的地块短时间内火情得到遏止。(2)安排好专职人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群众将秸秆清运出田间地块,做到充分利用。(3)每个屯悬挂至少2条横幅,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好全天候巡逻,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有效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大力提倡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资源商品化,变废为宝。

5、其他单位: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务求实效。

1、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支部书记亲自抓,包村干部具体抓,构筑起乡包村、村包屯、干部包农户、地块的禁烧工作网格监管体系,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各村要在10月20日前把村干部值班人员及电话、巡逻队长、巡逻队员人员及电话以及每一个地块的村组干部分包情况上报乡政府,并作为上级追究失职问责的依据。

2、强化监督。秋冬季秸秆禁烧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由纪委、党政办、涉农站办所等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联合督查组,深入各村巡回督查,督促禁烧措施的落实,督查村屯干部在岗在位情况。举报电话0434-7200003。

3、明确责任。

(1)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各自辖区内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禁烧工作负总责,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乡政府将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2)秸秆禁烧期间,乡、村、屯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服务好禁烧工作。包村干部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杜绝私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发生。

(3)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的村,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五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举报奖励电话:0935-77120xx 0935-77120xx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六

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宜昌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禁燃区,是指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以下非车用的燃料或者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各种可燃废弃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蜂窝型煤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禁燃区范围: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全域。

三、禁燃区内燃煤锅炉(达到环保要求的城市集中供热锅炉和电厂锅炉除外)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市政府已明确在此之前应淘汰的燃煤锅炉按有关要求执行。

禁燃区内除燃煤锅炉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从20xx年1月1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五、在禁燃区内集中焚烧处置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在20xx年3月1日前完成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含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按期或提前改用清洁能源的,清洁能源供给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对报装改造等费用给予优惠。

七、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造过程中的规划、道路开挖、现场施工等事项,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

八、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禁燃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九、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告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燃区,并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3日

关于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总结七

前秋收在即,今天把大家召集过来,主要是对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和工作合力,全面禁止、坚决遏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刚才,会议下发了《双阳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和《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请各乡镇(街)、各部门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下面,我讲五个方面意见。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对于秸秆禁烧工作,区里在农村工作会议、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等不同层面的会议上都部署过,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我不再重复,但有三点有必要再强调一下:第一,是加强生态建设的现实需要。我区正在建设生态旅游城,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而露天焚烧秸秆势必会影响大气质量。因此,要想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就必须禁止焚烧秸秆。另一方面,据有关专家研究,焚烧秸秆也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因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也是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二,是实现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焚烧秸秆不但污染环境,还极易引发火灾,近年来我区由于焚烧秸秆引发了多起森林火灾,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也需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第三,是完成上级要求的政治任务。对于此项工作市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年初市里还把秸秆禁烧纳入到了20xx年法治长春建设十件实事和20xx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之中,特别是昨天市里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年初,区政府已经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并纳入了市里考核事项。可以说,这项工作既是一项硬性指标,也是政治任务,如果完不成我们将无法向上级交代。总之,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各乡镇(街)、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思想上再重视、工作上再加压、责任上再明确,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坚决打赢秸秆禁烧这场攻坚战。

第二,要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目前我们秸秆禁烧的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到位,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认识,但认识的程度有限,思想还没有统一,没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并通过印发“禁烧”通告,张贴悬挂条幅和标语,组织各级干部进村到户、宣传车入屯宣传发动,组织村组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发动中小学广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把宣传工作做到位。要重点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转化利用的途径,宣传市里出台的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和焚烧处罚措施,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曝光违规焚烧行为,教育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做到宣传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第三,强化巡查,严格执法

秸秆禁烧工作光靠宣传发动远远不够,必须靠我们的干部去管,靠执法管理部门去查,该罚的时候要罚。禁烧期间,各乡镇(街)、各行政村以及公安、林业、环保等执法部门都要组建执法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全面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城市建成区周边、交通主干道、铁路两侧及饮用水源地、林地边缘等重点区域,要全面监控、重点监管,要消灭“火点”和黑斑。要严格落实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火点和烟点,及时纠治和查处,要严查“第一把火”,谁烧罚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不听劝阻或阻挠执法的,或引发较大过火面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秸秆禁烧终归不是治本之策,其根本出路在于寻找一条秸秆转化利用的出路,在秸秆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实现多途径消化。目前一条成功的途径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要切实组织推广机械化还田工作,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实现循环利用。此外,还要积极扩大其它综合利用渠道,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

第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是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是各自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街)的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抓落实。要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担当,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分解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一个是要建立起区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包保工作责任体系,另一个是要建立起乡镇领导包片、乡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要通过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和包保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农户和地块。此外,各乡镇(街)与村、村与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项责任和任务。这里强调一点,在禁烧期间,市里将有暗访组督查巡查,一旦哪里出现问题,区里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要真正重视起来、拿出实招来,绝不能走过场、出工不出力。对此,区委、区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不抓是失职,抓不好也是失职。对这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环保、林业、监察、督查(绩效)办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经常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督导检查各乡镇(街)工作情况。督导检查要求真务实,全方位、如实了解掌握各乡镇(街)焚烧情况,除了查火点、查黑斑外,还要重点督导检查各网格化监管人员坚守岗位、落实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区里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了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会议下发了《双阳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年底,区政府将按照年初与各乡镇(街)签订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细则》,对各乡镇(街)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乡镇(街)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及平安村屯、美丽乡村建设评比的内容之一。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街)有关负责人。对于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以上是关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讲的几点意见,当然秸秆禁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但今年秋季要禁烧,包括以后每年的春季及秋季都要禁烧。希望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求实效的决心,发扬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作风,积极行动起来,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打好秸秆禁烧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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