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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 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九篇)

时间:2021-08-09 2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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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 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九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实行无期限全面禁烧,即任何时候任何区域都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为小麦、油菜、水稻、豆类等农作物秸秆。

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镇(街道)督查网络,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采取人盯人、人盯地、人盯秸秆的方式,严格控制露天焚烧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工具,宣传法律政策、宣传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联合收割机作业管理,凡下田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粉碎装置,在收割的同时将秸秆粉碎还田,机收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大圹圩农场和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不出现一个着火点。

四、行为人违反通告焚烧秸秆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因焚烧秸秆引发大气污染、火灾等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市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禁烧办随时接受举报。

举报电话:0550-7770865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年月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二

1、禁止秸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2、、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3、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

4、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利万家。

5、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6、焚烧秸秆危害环境,转化利用增收利民。

7、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8、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转化利用保护家园。

9、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10、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11、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水城。

12、搞好秸秆禁烧,确保防火安全。

13、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新农村。

)白话文●(

14、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15、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都市农业发展。

16、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17、回收秸秆,变废为宝。

18、加强秸秆禁烧,迎接绿色未来。

19、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世界田园城市步伐。

20、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

21、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步伐。

22、加大禁烧秸秆力度,促进国家节能减排。

23、加强秸杆禁烧,创造美好环境。

24、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25、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农村环境。

26、加强秸秆收集利用,抛撒污染沟塘。

27、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29、禁烧秸秆,保护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8、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30、秸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三

各位村民:

每年的农忙季节,在欢庆丰收的同时,秸秆、杂草焚烧的情况出现在农村的各个角落,严重破坏空气质量,甚至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焚烧秸秆会带来很多危害:

危害一: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环境,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危害二:容易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危害三: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危害四:焚烧产生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极大地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

露天焚烧秸秆更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秸秆焚烧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增加农民收入,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在此我们倡议:

1、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及水库等水体中。

2、广大农民朋友要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党员干部要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带头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4、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凡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行为,积极进行劝阻。

村民朋友们,为了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更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为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四

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宜昌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禁燃区,是指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以下非车用的燃料或者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各种可燃废弃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蜂窝型煤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禁燃区范围: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全域。

三、禁燃区内燃煤锅炉(达到环保要求的城市集中供热锅炉和电厂锅炉除外)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市政府已明确在此之前应淘汰的燃煤锅炉按有关要求执行。

禁燃区内除燃煤锅炉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从20xx年1月1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五、在禁燃区内集中焚烧处置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在20xx年3月1日前完成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含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按期或提前改用清洁能源的,清洁能源供给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对报装改造等费用给予优惠。

七、各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造过程中的规划、道路开挖、现场施工等事项,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

八、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禁燃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九、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通告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燃区,并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3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五

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xx〕16号)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大、小春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农作物秸秆。

二、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鼓励和倡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责任落实到农户。

三、市、区(市)县环保部门是秸秆禁烧执法主体,农业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城管、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园林、卫生、目标管理、粮食、气象等部门和市农林科学院、成都传媒集团、市农发投公司、省机场集团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禁烧秸秆工作。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按修订后的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造成环境污染或火灾事故的,由环保、公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拒绝或妨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4月29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六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每年5月25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1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小麦、水稻、油料和其它农作物秸秆);同时,禁止将上述秸秆推入河道、渠道、水塘等水源之中。

二、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一系列工作,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指导并监督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市政府支持发展秸秆还田、秸秆发电、氨化饲料、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秸秆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农户妥善处臵和堆放秸秆。

五、凡在我镇从事收割作业的机具,应一律安装秸秆切碎装臵,并在收割作业时将秸秆切碎,确保农作物的收割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2公分。对不安装秸秆切碎装臵,或者收割时未将秸秆切碎、留茬高于12公分的机手,农机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限其纠正。对不按照规定要求作业、不听劝阻的机手,由农机、环保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且农民有权拒付收割作业费。

六、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臵不当、造成焚烧秸秆的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镇监察部门予以行政问责。

七、镇政府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电话(845621),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六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七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承诺书,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 “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最新秸秆禁烧疫情排查心得体会范本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xx〕612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切实改善全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各市(州)环境保护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督促检查,开展了秋收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活动,并联合农牧、公安、乡镇政府等部门重点对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等采取分片包干和加大巡查频次等措施,使全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50多人次,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50多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省除玉树、果洛两个牧业州外,其他六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县、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到专人负责。西宁市根据《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四区三县环保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别对全市城乡结合部、西宁机场及三县县城周围,青藏铁路、109国道、西湟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兰西高速公路西宁段等公路两侧2公里范围加强监管,确保西宁机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各县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联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乡镇,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海西州成立以分管州长为组长,主要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州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内容,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西宁市各区县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村广播、小会议传达、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走街串户宣讲等形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宣传教育工作,共张贴“秸秆禁烧通知”400余份,张贴有关秸秆禁烧的宣传标语5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引导村民主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海北州环保部门结合秋冬季防火安全,深入田间地头检查监督、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焚烧秸秆对大气的危害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活动,秸秆焚烧现象大为减少。

(三)突出禁烧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多次派出督查组对西宁市、海东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焚烧秸秆现象不再发生。西宁市环保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在主要道路、重要设施等处设立检查点,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建立了合力巡查、巡回巡查和重点巡查的“三巡查”制度,力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扑灭的三个第一,将秸秆焚烧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海东市在农作物收割期间,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以109国道、宁互公路、平化公路、兰青铁路两侧及城镇周边为主的川水地区机械收割耕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分片包干的措施,加强现场检查频次,较好地遏制了焚烧秸秆的行为。黄南州采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农牧局、交通局、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五定”要求,各负其责,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四)采取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在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的同时,部分市(州)采取秸秆饲料化养殖、秸秆编织、还田等不同利用途径,推动综合利用技术发展,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西宁市大通县引导群众利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发酵技术,每年消耗的农作物秸秆达到8000吨左右,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将进一步提高秸秆利用量。海西州积极探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今年秋收时节,部分地区采取秸秆腐熟技术,把秸秆翻入土层中,利用雨水或灌溉水将秸秆腐烂,即可使土地增产、增收,又减少秸秆量。 海北州各畜牧养殖户与各大型农场建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充分用于畜牧业养殖户,一方面解决了牲畜草料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减少了秸秆禁烧行为。

通过各地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

(一)个别地区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秸秆禁烧工作有畏难情绪,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二)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综合利用率低。秸秆还田等综合开发利用成本过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秸秆留茬较高,没有好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地区虽然在禁烧初期通过严防死守,暂时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但后期由于综合利用工作未跟上,导致焚烧现象出现反弹。

(三)执法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监管难度大。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是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点多面广,环保执法人员相对较少,难以做到全区域监管,同时对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法律依据,仅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发改委、环保、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工作,共同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指标层层分解,层层签定责任书,一级抓一级,最终落实到村、户和田块,责任到人,考核到人,把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确保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做好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牧养殖、堆沤、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禁烧与综合利用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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