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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退保会计分录 保险公司退保会计分录

时间:2022-11-30 0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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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退保会计分录 保险公司退保会计分录

寿险真的提成只吓人,所以退保损失大,你没听说哪个寿险返点给你嘛,车险都会返大头出来

雨花石146694210

我本来觉得保险是个好东西,觉得有保险很安心有保障,直到入职平安,了解到如此高额的保险代理提成,忽然之间害怕了,这是拿我们的钱养了群天天励志喊口号,天天招聘,天天吃好穿好,什么提成高推什么险种的一群人害怕了,果断退出了。

买车险,业务员不说你不会知道的小诀窍

1,在抖音上,刷屏的三者险医保外用药险,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医院的医保外用药更多的是人的疾病用药。而不是意外,但是这个险种保费只有30到50块钱买不买看客户。

2,车损险虽然说已经包含了涉水险,但是如果车辆进水车主进行二次打火保险公司依旧是不会理赔的。所以说车被淹了,或者进水了就放那里就行。

3,车子脱保了没有买交强险,如果被抓拍到或者被交警,当场抓到是两倍交强险保费的罚款,并且勒令近期购买交强险。

4同一个地区差不多的,两家保险公司,其实您对比来对比去价格不会超过100块钱。

5,没有说三责险理赔了,车损险就不会涨价。三责车损司机乘客放一起是商业险,出险了一个就是第二年折扣都会贵

6,车子过户了也没有告诉保险公司,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进行理赔的。较真儿的理赔员除外,大保费除外。

7,购买三责险,2,000,000的保额和3,000,000的保额实际上保费的差距只有几十块钱,尽量买高以前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8、买过车险之后,如果在保单生效期呢,车子报废了卖了或者是置换了,一定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退保,不管多少都能退一部分钱回来。

9,只要您购买的有车损险,现在大部分的保险公司赠送的都有全国无事故道路救援,不要再傻傻的花钱叫救援了,保险公司的救援也是很快的

10,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是很乐意为您解决疑问的

目前想到的就这些,虽然帮助了很少的人,也在坚持发#保险怎么买[话题]# #车险[话题]# #关于车险的那点事[话题]#

保险退保到底能退多少?#保险退保#

很多人投完保险,并不关心自己的风险保障有多少?能赔多少?

从来不会想,风险什么时候到来?

更多的时间,会去琢磨,我的钱啥时候拿回来?能拿多少?

现在退保,能取多少?

左算右算,亏了几千上万。

最后骂个娘,保险骗人。

那么回归正传,保险到底能退多少?这是很多客户最关心的。

想全部退回来,有点做梦啊。

除非有些特殊情况!

1、保疾病的保险,记住,前几年退,基本要亏你交的保费一半以上。

2、存钱性质的,比如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基本损失百分之二十左右。

3、医疗险,车险,属于消费型,投保完就退,损失一半。半年再退,损失百分之八十。满期消费!

#保险# #保险家上头条# #退保# #重疾险#

作为普通老百姓,也得好好学学法律,学学基本常识。

在此推荐都学学《民法典》

有任何问题,都能通过法律找到答案!

民法典新版

保险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坑。我买许多寿险,其中一个退保,交了35000多,结果只退了15000多;另外车险,要求增加第三者医疗免报再保条款就不行。现在保险、银行、通讯行业等格式化霸王条款中为什么不能增加一个“其它约定条款”呢?

除车险外,所有保险一律取消,骗子太多太多了,而且还是熟人多//@追剧小青: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追剧小青

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浙江杭州 罗女士300万的车出了事故,没想到花了3万块钱买的车险竟然拒赔,而且指责吴女士骗保,是要被抓起来坐牢的。

杭州的罗女士开车前往衢州,高速公路上,罗女士的车子撞上了护栏,导致车辆和护栏都损坏得很严重。

好在罗女士配置了比较全的车险,因此出了事故,罗女士就立刻联系了车险工作人员,车险公司也做了相应的定损。

当时罗女士撞坏的栅栏,维修费用需要9000元多,车险在十天左右就进行了赔付。可是车辆的维修费用,车险公司却一直没有赔付。

在定损之后,工作人员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并让罗女士签订了相应的文件,但是罗女士等了很久,都没有赔付车辆的维修费用,导致她的车子一直停在修理厂,无法进行维修。

罗女士的车险每年是3万元,车损险保到了200万。按道理,车险在生效期内,赔付的金额也在保额内?那么车险公司为何要拒赔呢?

后来车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公估公司,告诉罗女士,她的车损车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造假。

罗女士3万的车险费都花了,用假的行驶证造假,实在有点说不通。

公估公司说,罗女士在人保上传的行驶证是的,实际登记备案的行驶证是的,罗女士这属于骗保。

车险公司不但不会赔付维修费,还可以以骗保的名义,追究罗女士的责任。如果确认属实,罗女士面临的可能会是牢狱之灾。

罗女士手里的行驶证是的,为何在车险公司的系统里会出现的行驶证?到底是谁在说谎?

罗女士说虽然自己买的是二手车,但是仍然价值280万,花了3万元买车险她觉得不贵,她没有理由造假。

现在出了事故,行驶证的时间却不对了,会不会是车险公司造假,为的是拒赔这100多万的维修费呢?

而在车险公司发给记者的行驶证复印件中,确实显示是的行驶证,并且有罗女士的签字。

但是罗女士表示并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签的字。所以她有理由怀疑是事故之后,签署的一堆文件中夹带的篡改日期的行驶证。

罗女士也有证据能证明自己买车险的时候,出示的行驶证是的。

罗女士的车险是帮她买车的朋友找人帮忙办的,所以聊天记录都在,因此罗女士似乎也没有说谎。而帮忙办的人也有聊天记录证明发给人保的行驶证是的。

车险公司说曾经发现罗女士的车是过户车,一般过户车头一年是没有车险公司会承保的。当时他们有联系罗女士退保,罗女士不肯。

可罗女士并没有接到要她退保的电话。车险公司又改口称是告知代理人的。车险工作人员前后不一的说法,让我们更加确定当初承保额时候,就很有可能是知道这单保单是有问题的。

明知自己不能承保二手车的,但是为了赚这笔钱,抱着侥幸的心理,万一没事的话,这3万块不就到手了吗。如果出了事还能以保单无效的理由拒赔,一举两得,

罗女士后来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律师告诉罗女士,车险公司在初次接到事故电话时,对高速护栏进行了赔付,就等于是承认了这份保单是符合规定,在有限期内的。因此车险公司有责任对后续的维修费用进行理赔。

但是比较麻烦的是,罗女士在的行驶证复印件上按有手印。根据相关法律,罗女士在的行驶证复印件上按了手印,这就等于是默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所以大家不管是签字还是按手印,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不应该怕麻烦,要逐一核对后再签字。

罗女士表示,不管能不能拿到理赔,过程再复杂,她都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让车险公司钻这个空子。

对于罗女士坚持要打官司的做法,您支持吗?欢迎评论区讨论。

万般滋味,皆是生活,我是@百家饭后,关注我,带您去看万家灯火,体会百态人生。

姐,我让买的保险全退了,你给我问问我要买社保了!

这是大早上,我做保险的表妹火急火燎的给我打电话要我给她问问想买社保。

我问她自己不是在保险公司做的很好吗?干嘛退了,她说她不去上班了!现在的保险真是没法说!她自己买的都退保了,赔了三万多!

现在保险也不好做,比如车险吧!如果这辆车出险了,第二年她们公司就不让这辆车入保险了,

她说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的,难道保险公司是只想赚钱,不想出钱吗?她的这些话可是真的雷到我了!

真的是不知道保险公司还有这么多套路!

早就有群众举报过该保险种类都是诈骗,怎么还有人上当受骗呢?保险除了部分医疗保险和车险,基本上都是不用想不用买!!!

追剧小青

浙江杭州,一女子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92000元,销售表示只要交满,就能连本带息一起退回来,结果交了7年,发现和销售说的并不一样,保险:不想交钱,那就按退保来处理。女子坚持要退还所有的本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年前,女子为女儿买了一款“美满人生”至尊版的保险,销售说的清楚,每年只需交9.2万元,交满92万元,到时候连本带息退回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听完,女子心里一盘算,觉得划算,毕竟不用费时费力去理财,到时候收益还挺可观,就这样在销售的建议下交了钱。往后每年12月份,女子都会定期去存9.2万元。可这次,女子在存钱时,因为要提取生存金时,就多问了几句,没想到就这几句对话,让女子瞬间有了不想续交保费的想法。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保险,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而是要等女子的女儿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的退回来,想到女儿现在还未成年,这样的话怎么听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同时女子也产生了新的疑问,等到女儿去世,她和老公正常也就不在了。那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谁?而且这些话和原来的销售说的根本就不一样,不解是现在七年都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都没有看到过,女子认为销售存在欺诈,并提出了退保退还本金的诉求。但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退保能拿回的现金价值,和交的本金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丝毫不为过。随后,女子的老公联系了记者,那么保险公司又会做出什么样的回应呢?对方表示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销售是谁在哪,相关的情况都要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款产品已经停售,女子选择交,仅仅指的是交费时间是,交满就可以不用再交了,而这份保单是保障被保人终身。至于生存金是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有返还,如果客户未交满。要提前终止,只能按照退保来处理。这和女子夫妻俩的理解,显然是不一样的,关键还在于当初的销售和女子是怎么说的,至于女子未拿到合同,工作人员核实后表示,女子的保单是在代理渠道银行买的,可下载电子合同。如果女子打定主意要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进行赔付,无法满足女子全额退保的诉求。女子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案,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法 院。1、保费、现金价值和生存金,对于买过保险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过,那具体是什么意思?一、保费:是指购买保险所交的钱,本案中,女子每年交9.2万元,连续交,这就是保费。二、现金价值:是指退保后,保险公司还给用户的钱,前期现金价值会远低于保费,现金价值是由保费减去经营管理费用,人工成本,佣金等等费用后,加上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三、生存金:是指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这几个关键词明白后,对女子要不要退保的决定影响非常大,如果是正常的退保,女子交付了7年的保费,每年9.2万,共计交了64.4万,可实际能退回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这个64.4万。也就是说,女子交的是保费,退的是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低的原因就在于保费被扣除了各种费用后剩余的部分,自然少很多。2、女子购买的险种比较特殊,需要被保险人去世后,才能连本带息拿回来,这样的险种针对的群体会是中老年人或者像女子夫妻俩这个年龄段的人。给孩子购买的正常是分红型儿童保险,比如教育金保险、分红型重疾险、分红型储蓄险以及分红型养老险。根据女子购买险种的类型可以推定,当初给女子推销险种的销售肯定存在问题。《消费者权利保护 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在推销险种的过程,应该如实告诉女子有关险种的真实情况,女子交了7年,才知道所交的险种,并不是交满就能连本带息的退还,和当初销售所说的差异很大,正常有两种可能:一是销售对险种根本就不太了解,或者只是个半桶水,一知半解,在讲解的过程就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二是销售了解该险种,但为了促成这单生意,故意说成了女子爱听的版本。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想通过协商来退回所交的本金,明显不太实际。而女子诉至法 院,应该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当然,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之前的那个销售后,再来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杭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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