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个人信用贷款委托书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个人信用贷款委托书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时间:2022-01-04 14:20:21

相关推荐

个人信用贷款委托书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书

按揭商品房屋办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商品房办证提交资料清单(按揭)

1、沧洲市房屋产权交易确认申请书(开发商在左下方转让入处加盖公章)

2、沧洲市房产分户平面图2份(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契税票(办证联原件)

5、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办证联原件)

6、加盖房管局备案章的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原件)

7、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坐落变更证明(该小区首次办理需提供原件)

8、买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商品房备案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房屋登记第或不动产证(原件)

10、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开发商委托公司员工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开发商公章,受托入签字并按指印;

1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开发商公章;

13.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背面左边申请人处加盖开发高公章,代理人签名并按手印);

14、抵押权人(贷款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抵押权人(货款银行出具委托员工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受托人签并按指印;

16、沧洲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或不动产预抵证明;

17.宗地图;

18、其他必要材料;

上海,一男子拥有一套价值千万的房子,住了十多年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人“偷”了。不仅房子的户主换了人,甚至还被拿到银行抵押贷款490万元。更让人迷惑的是,房产证和购房手续都在男子手里没动过,男子报警后,一女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这名男子姓李,他有个好友叫刘宏刚。

二人曾在共同经营着一家保洁公司,创业初期吃了不少的苦。

经过几年的奋斗,他们的手中也有了些许余钱。想着公司要壮大,没有个办公的地方有点儿不太好,租房也很贵,于是两人就有了买房的念头。

经过多方挑选和比较后,两人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首付60万,贷款110万。

李先生觉得刘宏刚年龄也不小了,也该找老婆了,如果他名下有房子的话,这样看起来条件也优越些,于是就把房子登记在了刘宏刚的名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两年后,刘宏刚得了重病,期间,他的家人也曾看望照顾过他,但因为老家在山东,两地奔波不便,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李先生在帮忙。

的夏天,刘宏刚的病情急转直下,为了以防万一,他在律师、员工、护工的共同见证下在病房里立了遗嘱:

1、他在公司占的股份全部给李先生。

2、公司账户里属于他的200万元,因他未婚,没有子女,所以分别给母亲、大哥和两个姐姐各50万元,由于二姐刘梅刚离婚,为了避免和男方再有什么纠纷,属于二姐的50万元先暂时交给母亲保管。

3、他名下的房产遗赠给李先生。

遗嘱完成后,刘宏刚委托李先生在他身故后代为执行。

一个月后,刘宏刚去世了,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李先生在律师的陪同下,赶赴刘宏刚的山东老家执行遗产分配,并与他的家人签订遗产继承执行协议。

刘家人在拿到200万元以后,刘宏刚的股份,房产都归李先生所有,这也是刘宏刚生前的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协议签订之后,刘家人不得再以刘宏刚的遗产向刘先生索要任何财物。

当时除了刘宏刚的二姐刘梅外(她一直反对将房子留给李先生),其余人都在遗产继承执行协议上签了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权如果立有遗嘱,那么优先执行遗嘱。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也就是说这套房产应该优先给李先生。

,刘梅拿着带有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开始办理刘宏刚有关遗产继承事宜。

她查询了弟弟的银行卡账户,发现有一笔310万的存款被李先生取走了。

刘梅一怒之下以她母亲的名义,一纸诉状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310万元。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梅给出了她的意见。

1、弟弟的死和李先生有关,李先生曾让弟弟喝了一碗鸽子汤,随后弟弟就开始吐血,李先生纯粹就是谋财害命。

2、弟弟的遗嘱无效。因为在弟弟立遗嘱时,李先生曾在门外百般阻挠,不让人进去,因此她有理由认为这份遗嘱是不真实的。

3、弟弟去世后,李先生曾从弟弟的银行卡上私取了310万元的巨款。

而对于刘梅的说法,李先生也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1、他之所以让刘宏刚喝鸽子汤,是因为他听说鸽子汤对病人身体恢复有好处。

刘宏刚病情加重,是因为刘梅曾在刘宏刚立遗嘱期间,偷偷去打听了房子的价格,刘宏刚得知后气愤不已,导致病情加重。

2、律师范先生证明当时不让人进入病房,是他要求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立遗嘱人受到他人有形无形的诱导。

3、律师表示这310万,其中的200万已经分给了刘宏刚的家属,还有100万是刘宏刚生前向李先生的私人借款,剩下的10万元是李先生给刘宏刚办丧事的费用。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梅母亲的诉讼请求。

随后,李先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把房子更名到自己的名下。

据有关规定,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刘宏刚去世后,这套房子还有90万的贷款没有还,因此李先生四处筹钱还清了贷款,但因为还要交20%的税费,面对这笔钱,他的过户计划只好从长计议,这也给刘梅留下了可乘之机。

,刘梅的母亲去世后,她和大哥大姐到某公证处,向公证人员隐瞒了刘宏刚生前的遗嘱,由大哥大姐签订了放弃继承房产的声明书,刘梅成为了这套房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随后,她又到上海的一家公证处,办理了继承房产的公证。

紧接着她跑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并于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490万元。

然而李先生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直到,他在自家门上看到了一纸法院公告后才得知,因为刘梅和银行的贷款纠纷,房子被依法查封。

随后李先生报了警,警方认为虽然房产本身不能构成盗窃的对象,但它背后的利益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因而刘梅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既遂。

没有刘家人的帮助,她的“偷房”行为也不会得逞,因此刘家人属于盗窃犯罪的帮助犯。

随后,刘梅等人被抓捕归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刘梅的贪婪不仅害了她自己,还害了她的家人。

有贷款买车的朋友么?抵押登记表都是怎么填的?还有委托书,?店里说车管所会填,车管所让4S店填,我自己填错了,又让店里寄一份,很麻烦,大家都是怎么填的?

有贷款买车的朋友么?抵押登记表都是怎么填的?还有委托书,?店里说车管所会填,车管所让4S店填,我自己填错了,又让店里寄一份,很麻烦,大家都是怎么填的?

终于等到了法院的再审裁定书,裁定该院另组合议庭再审。第一时间把这结果告诉了委托人,委托人竟激动的哭了。

因委托人不同意她丈夫从银行贷款给他妹夫(负债高达3000多万元)用,他丈夫在其妹夫指使下,伪造了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了委托人失效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在银行工作人员知情的情况下,以夫妻二人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借款一百万元。

后其妹夫还不上贷款,银行起诉了借款人和担保人,在未通知到委托人的情况下,法院缺席判决委托人对一百万元贷款及利息承担还款责任。等委托人知道这些事时,早已过了上诉期,银行还声称要执行她名下的房子。委托人万般无奈,遂委托律师申请再审。

众所周知,申请法院再审的难度比较大,特别是基层法院。好在这位承办法官还比较认真细致,从银行调取了全部的贷款资料,并逐个向九位当事人核实情况,最终作出了再审裁定。特别感谢这位法官的敬业负责!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还好没有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和委托。

这些小贷平台的违规费用可退回?被割韭菜的福音么?

前几天看到一个专业的信息服务公司,作为客户委托的第三方帮客户追讨原先在各贷款平台已经偿还完毕的款项。内容涵盖超过标准的高利息费用,所谓的保险费、服务费。无任何前期费用,客户只需签署委托书即可,至于成功之后的费用我估摸着应该是分成的吧……当然会在事前谈好

有接触过此类项目的朋友么,可否分享一下经验,感谢[作揖]

福建厦门,王女士为了离婚转移房产,她将一套价值430万的房子过户给了钟氏夫妇,然后她想等离婚后,再把房子过户回来,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当她去找钟氏夫妇要房子时,却遭到了钟氏夫妇的拒绝。

王女士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套价值430万的房子就这么没了,王女士自然不甘心,于是,她将钟氏夫妇起诉到了法院,而法院的判决结果让王女士几近崩溃。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9月,王女士借口要去抵押房子办贷款,便从丈夫那里拿到了授权委托书,然后她又找到过桥公司。

而在过桥公司的牵线下,王女士与钟氏夫妇达成了协议,首付款130万是过桥公司支付的,剩下的300万是以钟氏夫妇的名义办理的贷款,随后,王女士拿到这300万后,又转给了过桥公司。

按照事情的发展,接下来就是王女士和丈夫办理离婚了,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王女士和丈夫并没有离婚。

所以,王女士就想把房子拿回来,而这时,她却遇到了大麻烦,因为钟氏夫妇已经把房子另行抵押了。

也就是说,在房子的抵押债权没有还清时,房子不能过户,而这时,钟氏夫妇也不承认和王女士之间存在过任何约定。

而法院认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女士主张她和钟氏夫妇之间的购房合同是虚假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女士需要拿出证据予以证明她的主张。

而本案是物权确认纠纷,争议焦点为:1,王女士与钟氏夫妇之间是否存在房屋挂户的真实意思表示?2,钟氏夫妇的购房款来源以及事后还贷问题?3,王女士的丈夫对房屋买卖一事,是否知情?

1,王女士申请证人过桥公司作证,过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王女士和钟氏夫妇之间,的确存在房屋挂户的约定。

2,从双方的交易来看,钟氏夫妇在购买房屋时,没有支付购房款,且在申请房贷后,也没有按时还贷,也没有去涉案房屋居住,所以,钟氏夫妇的说法,不被采信。

3,张氏夫妇表示,王女士卖房时,已经提供了其丈夫的授权委托书,所以王女士的丈夫对房屋五买卖一事是知情的。

而王女士的丈夫主张对房屋买卖一事不知情,且王女士对此予以肯定,再加上过桥公司的作证,应该对王女士丈夫的说法,予以采信。

综上,法院判定购房合同无效,但是对于王女士要求钟氏夫妇将房子过户给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因为房子的抵押债权还未抵消。

也就是说,钟氏夫妇需要将抵押的贷款还清,才能将房子过户给王女士。

当然,如果王女士能证明,张氏夫妇的债权人事前对房屋挂户一事是知情的,那么,王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判定抵押合同无效。

不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就需要王女士自己去找证据了。

(内容来自北青网)

【这家公司涉及诉讼13000件:也许“套路贷”不只存在于《扫黑风暴》里!】

这几天,电视剧《扫黑风暴》成为了很多人爱看的精彩剧集。这部电视剧揭露的“裸照贷”、“美女贷”、“套路贷”等一系列涉黑行为,真是让观众开了眼界。其实,这类涉黑行为并不是只存在于电视剧里。在我们的生活中同样可能也存在!

在成都,就有这么一家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在该公司成立来,一直都是诉讼缠身、官司不断。以该公司为原告的官司竟然接近13000件,这样的数量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这哪是什么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呀,这完全就是一个“打官司专业户”呀!

据其中一位被该公司起诉的人士讲,这家汽车金融担保公司之所以官司缠身,主要就是因为该公司在经营中疑似存在着太多的欺诈套路。让不少人中招,所以很多人干脆不还款,要打官司随你便!

据该被起诉人士讲。该公司疑似套路所有人的手法基本都一样。最开始就是要求大家签署一份空白合同。说是银行贷款是先签合同后审批,空白处要等银行添加。然后再要求签署一张"代领信用卡委托书",将贷款刷至该公司名下。实际上这不仅违反相关法规,更是为了后面收取高额手续费以及抵押费留下操作空间。有可能实际贷款十万,只给客户说七八万。如果客户对此有异议,该公司就会以贷款合同上客户已经签字了来胁迫客户还钱。不还钱就起诉。正是因为太多的客户觉得受到了欺诈,所以才会出现拒绝还款的普遍现象。

不知道这家公司到底有没有欺诈涉黑,作为普通老百姓真的说不太清楚。不过,一家公司能够和客户发生高达上万件的经济纠纷,难道这种现象正常吗?它们是否存在着和《扫黑风暴》相似的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是否曾关注过?

#成都头条# #成都爆料#

女子为离婚做打算私下转移房产,没想到却被别人抵押贷款,无法要回!近日,福建,厦门,王某想和丈夫离婚,为了不让丈夫分得他们的房子,她偷偷把房子转移到别人名下,当她想要回房子时,没想到房子被别人抵押贷款!

3月,林先生与妻子王某在福建省厦门市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妻子王某名下,因为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以房子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9月,王某告诉丈夫,现在房子也住不着,不如把房子抵押到银行办贷款,用贷款的钱做点生意,林先生一听妻子说的有道理,就同意了妻子的想法,并且在妻子的劝说下,办理了公证授权委托书,证明授权事项包括出售房屋。

没想到,这竟然是妻子的一个大阴谋!

妻子王某竟然拿着委托书把房子转移成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找到了一个中介公司,约定暂时把房子挂在别人名下,然后计划和丈夫离婚,等离婚后再将房子要回来。

经过中介公司引荐,王某与一对钟氏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产总价为430万元,首付130万元,由中介公司提供,剩余的300万元,由钟氏夫妇向银行申办贷款,但是款项发放至王某的账户。

随后,王某将钱全部转给中介公司,用于支付房屋抵押贷款等费用。

办完这一切之后,王某内心一阵狂喜,这套房子终于是自己的了,在房子借名挂靠期间,她无数次制造事端,想让丈夫和自己离婚,可是两年来,她丈夫却对她百般忍让,他们并没有分开。

王某逐渐清醒,觉得之前自己做的事情不对,她想把房子过户回来和丈夫好好过日子,却发现钟某夫妇已将房子另行进行抵押担保,而且担保借的债务还没有结清,并且还与其他人因为这套房子发生了诉讼纠纷。

王某此时后悔不已,丈夫李某这才得知真相,气愤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妻子竟然背着他做出这样的一个阴谋,痛定思痛,把房子要回来才是主要事情,为了要回房子,林先生向法院起诉称妻子。他认为妻子当初的做法是在转移婚内财产,损害了他的利益,诉求合同应属无效。

这时,妻子王某也承认了不是真正买卖,只是为了挂名过户,自己实际上没有收取任何房款。她的说法也得到了中介公司的证实。

万万没有想到,钟氏夫妇却出尔反尔,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他们认为,当时王某作为卖方,拿着丈夫李某的委托书还经过了公证,林某不应该反悔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购房款支付情况来看,钟氏夫妇在购房时没有实际支付首付款,也没有按月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他们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

而且,从房屋的交付情况来看,房屋从未交付钟氏夫妇占有使用,二人也没有主张过任何权利,不符合常理。

因此,法院认定,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但是,在房屋抵押登记未注销的情况下,林某要求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妻子王某名下,法院不予支持。

主审法官表示,借名挂房有较大风险,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挂名人有可能出售挂名房产,或者将报名房产设定抵押。

就像王某一样,不但无法实现借名挂房的目的,反而可能失去挂名房产,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虽然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房产,但是如果挂名人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注销抵押登记执行起来仍然困难重重。

另外,即便房子要回来了,后果也不像想像中那么简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觉得,夫妻之间要相互忠诚,任何一方都不要投机取巧,偷偷转移共同财产,有可能到头来阴谋不能得逞,还有可能落得一场空。

感谢您的关注!#厦门头条#

在武汉买法拍房的详细过户流程,我可以说是最详细的,请您仔细看完,可为您省时省钱。

法拍房过户流程法拍房过户流程会比二手房更加复杂一些,如果没有做好功课,会让你白跑很多次,甚至过不了户。

第一步,领取法律文书,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完全款,虽然是成功购买法拍房的必要条件,但不意味着交完全款房子就是你的。需要法院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案款收据,从法律效应上确定这套房子属于你。除此之外,还需要法院出具,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交易中心配合,强制性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的法律文书。如果在领取过程中发生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可能需要法院驳回异议才能出具相关文书。注意了,领取法律文书的时间一般不是固定的,有的较长,有的较短,这个时间不确定,慢的我见过大半年都还没有任何动静的。

第二步,准备过户材料,如果是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并携带好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材料,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按款收据。注意,拿到法院文书,请先检查法律文书的房屋地址,成交金额,竞买人名字以及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这一点容易出错。注意,各地所需的资料可能会有差异,以各地正府单位实际通告为准。

第三步,解查封,解抵押,拿到文书后,并不能立马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解封解押。解封,不管该标的物有多少次查封,执行,法院都是可以实施解封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有多重查封,解除抵押在领取法律文书的时候,需要问一下承办法官该标的物有没有抵押,大多数情况是有抵押的,如果有银行抵押,法官会把银行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给你,你自己需要去找银行拿去解压。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个人贷款结清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准备好资料以后,就可以准备走下一步流程了。

第四步,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如果房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在房屋交易中心窗口查询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送达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若已送达,在解除房屋抵押查封后,直接凭法院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主未办理房产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凭法院资料去开发商处领取该房屋办证资料,资料包括权属证明,房屋初始化登记证明,权属附图,房产分户图,宗地略图,购房合同及发票可提供带有开发商公章复印件。提交完以后需要等待大概30天左右,等房屋交易中心短信通知缴税每个地区的时间不一样,以政务中心的时间为准,有的快有的慢。

第五步,缴纳税费。除了权属变更以外,税和费也是办理过户里面的一大环节。一般来说,武汉这边基本都是买受人承担所有的税费,也有的法院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税费,不过需要买受人垫付,拿票据去法院退税。不过根据房屋性质不一样,房子的税费也不一样,有的高达接近20%的税费。注意拍前一定要核实清楚税费情况,不懂的最好去税务局核实清楚,或者找一个专业的法拍公司调查清楚,拍前尽职调查是最重要的环节。

第六步,房产过户一般交完税大概是三个工作日,可以拿证自取或邮寄。法拍房过户流程中需要注意的事情还是非常多的,我们必须在进行操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所了解。

看完给个关注,带你全面了解法拍房。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