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多跨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自2月17日起施行。
二手房“带押过户”一般是指: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通知》要求各地常态化提供“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探索“带押过户”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十多年了,我的房子终于要回来了,这个结终于打开了,我愿意息诉罢访。”近日,因自己的房产被冒名抵押而信访十余年的张某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说。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