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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起诉要多久开庭 信用社贷款起诉后利息截止吗

时间:2021-03-26 0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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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起诉要多久开庭 信用社贷款起诉后利息截止吗

有个很简单的民间借贷案子,去年年底开了一次庭,我预计很快会收到胜诉判决。

结果,很快收到了一个驳回起诉裁定

刘律师气死

刚开年就二审开庭

刚刚联系法官说邮寄了代理意见

法官说已经做出裁定重审了

我:好~

特斯拉再诉蔡老板侵犯名誉权

天眼查App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再次因名誉权纠纷起诉车评人蔡甲(蔡老板)。开庭公告显示,案件将于2月2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曾起诉蔡甲侵犯名誉权,案件于6月开庭。同年10月,该案一审结果公布,法院认定蔡甲视频内容属于捏造虚假事实,且视频中具有对特斯拉公司侮辱、诽谤的故意,判处其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损失10万元。蔡甲提起上诉,今年2月7日,该案二审开庭。

法院认为,蔡甲提供的视频中所展示的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身标识等信息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并不相同。蔡甲提交的视频内容均系其个人对特斯拉汽车使用后所拍摄,其所提供的视频并非其在使用后发布。

蔡甲为证明其为真实车主,应提交相关车辆使用凭证与个人身份证件照片,但由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被他人冒用、伪造,造成了特斯拉公司无法查证真伪。

因此,蔡甲提供给法院的视频并非特斯拉公司所主张内容,其所举证据均不足以证明上述内容。

涉及处理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的离婚诉讼:

1.第二次起诉(第一次起诉还没有开始开庭,就因为我们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撤诉了);

2.我们当事人越来越消极(多少有点听天由命的感觉),很多事情都没有按照我们的建议去努力;#广州离婚律师梁聪#

3.而对方当事人为了多分财产,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越战越勇,一副宁愿把钱扔给外人也不留给自己的老婆的架势。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的“输”或“赢”,比拼的其实是双方的决心、坚持和选择/认知,离婚诉讼也不例外。#深圳离婚律师梁聪#

湖北武汉,女子与男子离婚2年后,因男子没有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3000元,女子便将男子起诉到法院。但在庭审过程中,男子对女儿是否与其有血缘关系提出异议,并申请了鉴定。

结果鉴定结论为在排除外源干扰的前提下,排除男子是女儿的生物学父亲,也就是说不是男子的亲生女儿,女子只好撤回了对男子的起诉。

但男子也对提起了反诉,法院认定男子的生育权遭到侵犯,心理上和物质上受到双重打击,女子应依法返还男子已支付的抚养费、购房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0余万元。

【荔枝看法】

女儿不是亲生,男子不仅白白支付了抚养费,更难以接受的是遭受了精神打击,结合案例,具体从法律上如何来看呢?

1、对于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女子是否应当返还?

《民法典》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但对于女子来说,所生女儿并非男子亲生,她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

具体来看,本案构成欺诈性抚养关系,女子的行为属于侵权性质,其侵权行为是女子逃避法定的抚养子女义务,采取欺骗手段,让男子相信女儿为其亲生,并让男子支付抚养费用。

如此一来,女子侵权行为的后果则是,男子支付财产,为女儿的亲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财产造成了直接损失。

因此,女子的这种行为导致男子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抚养非亲生女儿产生了损害,有权要求女子返还抚养费。

2、男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于法有据;

除了上述明确的法律规定,从情理上来看,女子隐瞒女儿与男子无亲子关系的事实,使男子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

女子的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男子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男子在抚养非亲生女儿的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当得知所抚养的女并非亲生时,会使其自尊心严重受挫,社会评价降低,因此受到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男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得到支持。

3、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如何认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应当以婚姻一方的个人财产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应以赔偿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为原则,可参考一般侵权案件的处理。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实践中依照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结合过错方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子女时间长短、社会舆论损害等多重因素。

对此,您怎么看呢?

#男子奉子成婚6年发现孩子非亲生# #湖北头条# #武汉头条##科学婚恋指南#

“梁涛询问法官,“还有很多证据你都没看到,怎么就裁定驳回我的起诉?法官说,这些证据材料为什么不给他看?我说按照法律规定,我是开庭前提供,不能提前提供的。”~~这没有对当事人将要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怎么判案?!

大风新闻

“开庭才取消,裁定咋‘早产’”?药厂老板一头雾水提质疑;法官称“庭审记录”只是草稿,并非一定要开庭

今天收到法院开庭时间的电话,定于3月16日上午。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预产期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我不能确定那个时候我还是不是能上庭。所以我跟法院说能不能改期,可是收到的回复是无法变更,因为每天都已经安排好了,然后有个啥要求,说是三个月内必须对案件有所终结,我也没完全听懂,反正就是对他们工作有时间考核限制。要不然叫我先撤诉,等我生完孩子以后在开继续起诉,她到时候帮我申请快一点确认立案。

可是我犹豫了,因为我是去年6月离职,7月去的劳动仲裁,9月份去的法院提交资料,今年2月交的诉讼费5元,现在才等来开庭时间确认,这么长时间我当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所以我打算在等等,看我这段时间医院产检的情况如何。

后面法院的人也是通情达理,说联系被告看是否这里两天先调解,能调解好就不用等开庭了,可是过后回复我说,对方声称这个月都没空,还是等开庭。所以说,对方根本就没诚意调解,想着就是对簿公堂。

好吧,希望我的宝宝按照预产期出生,这样就能能如期开庭,把去年的事情做个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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