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整治旅游车违法运营 摧毁“游走式”传销组织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整治旅游车违法运营 摧毁“游走式”传销组织

时间:2024-01-17 17:38:45

相关推荐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整治旅游车违法运营 摧毁“游走式”传销组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打传办的安排,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攻坚战役工作方案》,将反传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工作计划,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组织、坚持防惩并举,夯实打击传销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检查客车驾驶员的证件。记者黄维业摄

为配合推进我市打击传销工作,规范旅游客运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旅游客运行业涉传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制定了《南宁市旅游客运行业涉传行为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旅游客运行业规范经营。

严厉打击大力惩治“游走式”传销

打着“一日游”“两日游”旗号进行传销洗脑的行为被称为“游走式”传销,这类传销一般依托旅游客车开展。

《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结合实际,任务分解具体到业务单位(科室),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并制定了分层次、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涉传行为惩治措施,有效防止道路客运行业涉传行为的发生。

根据《方案》,市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清查整治了我市旅游客运行业有关车辆、人员为传销组织、传销人员提供运输服务的行为,包括旅游客车为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在南宁市以“一日游”等名义开展的传销活动提供运输服务及场所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

6月21日12时,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接到市有关部门关于配合查处涉嫌传销旅游客车的指示,从南湖派出所接收了一辆涉嫌违规向传销人员提供运输服务的桂A牌照旅游客车。据调查,该车辆是南宁某旅游运输企业车辆,当天上午,该企业驾驶员驾驶这辆旅游客车先后在银海大道、五象大道、德政路搭载近40名涉传人员前往南湖公园。

5月26日16时,青秀派出所在朱槿路查获一辆桂A牌照旅游客车,该车辆涉嫌开展“游走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传销行为提供运输便利条件。据执法部门调查,涉传旅游客车核定的经营范围是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但该车未能出示有效包车标志牌、包车合同、包车协议。执法人员当即暂扣该车道路运输证及司机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对涉事企业进行了警示约谈,对涉传旅游客车给予暂停申请包车牌业务3个月的处理,并由涉传公司给予涉事车辆驾驶员停班学习3个月的处理。上述情况在全行业进行了警示通报。

加强执法严打旅游客车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加强对重点场所及城市主干道的执法工作,通过巡查和驻点相结合,全天候与错峰执法相补充,扩大执法覆盖面,若发现旅游客车违法行为立即查处;按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旅游客车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制定整治计划;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查、逐一检查、蹲点把守、便衣摸排、暗访取证的方式,加大夜间、错峰、假期执法力度,形成全天候保障性执法,严厉打击旅游客车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营运车辆,整治道路运输环境。 记者黄维业摄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市打传办、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及各城区打传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打击旅游客车违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发现有为传销活动提供旅游客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现场查验涉传旅游客车及驾驶员是否持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以及是否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包车牌及与旅行社、企业等签订的包车合同,属于缺证经营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移交相关部门。

对于市打传办及相关部门查获的为传销人员及传销活动提供客运服务的客运企业及车辆驾驶员,发生此类情况1次的,对涉事车辆暂停申请包车牌业务3个月,驾驶员由所属企业安排停班学习3个月,约谈涉事企业。

发生此类情况2次的,对涉事车辆暂停申请包车牌业务1年(同一车辆2次),驾驶员由所属企业解聘(同一驾驶员2次),并由行业协会在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内进行通报,列入行业黑名单,涉事企业暂停申请包车牌业务3个月,并取消当年该公司新增包车运力指标(如当年新增运力指标已使用的,取消次年新增运力指标资格)。

发生此类情况3次及以上、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注销涉事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同一车辆3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注销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质(同一驾驶员),涉事企业暂停申请包车牌业务6个月,取消当年及次年新增包车运力指标(如当年新增运力指标已使用的,取消次年及再下一年新增运力指标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给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同时,把有关情况纳入涉事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增加执法力量,在金湖广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规划展示馆、青秀山风景区、仙葫开发区、大沙田等重点区域、路段设点,排查各类运输车辆,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旅游客运车辆等各类违法违规营运车辆,确保旅游运输市场安全稳定。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查处各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经营案件916件。

强化管理开展客运行业安全检查

为配合推进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客运企业做好旅游包车合法营运的监管工作。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道路客运行业打击传销宣讲会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加大了对全市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力度,对企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车辆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全程跟踪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共组织开展客运行业安全检查270次,累计出动人员700人次,查纠问题350个,督促整改350个,营造了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

大力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反传销意识

在客运行业打传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制定措施,严格处罚为传销组织、传销人员提供服务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及其所属企业。同时,积极与市打传办密切联动,在全市客运行业广泛宣传传销组织辨识方法、公布打传举报电话,让客车驾驶员学会辨别和举报方法,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提供服务。

为加强反传销宣传教育,市交通运输局发挥窗口行业的服务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各大客运站、公交车、地铁站等客流量较大的公众场合,通过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短片,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图文并茂地宣传反传销知识,引导广大乘客及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传销行为。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醒乘客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传销行为。 记者黄维业摄

为促使各旅游客运企业进一步认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以对客运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检查为契机,深入客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反传销知识宣传,累计宣传超百次。

8月2日,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旅游客运行业抵制传销宣讲会,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打传办副主任胡建波授课。通过宣讲,促使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和把握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准确辨识传销人员,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10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级客运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观看反传销警示教育短片,以案促警示教育,让反传销知识入脑入心,接受警示教育的从业人员超过3000人次。

为配合江南区做好打击整治“游走式”传销工作业务培训现场模拟教学工作,12月14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抽调执法人员参加江南区整治“游走式”传销现场演示。

在执法检查中,市交通执法支队的执法队员强化了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口头反传销教育提醒,引导客运企业驾驶员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做到坚决杜绝为传销人员、传销团体提供运输便利违法行为。

推动工作交通领域打传工作纵深开展

旅游客运行业涉传行为清查整治工作是我市开展打击传销攻坚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利用交通工具参与传销或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进行查处,大力打击治理我市旅游客运行业涉传行为,促进旅游客运行业规范经营,形成了对涉传行为的强大执法震慑力。

下一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形成部门合力,全力打击旅游客车违法行为。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参加城区召开的打传行动工作会议

交通运输部门将充分运用包车系统,强化旅游包车审验,从严审核旅游包车申报信息,对企业提交的包车信息特别是对包车行程单中途经点为涉传多发地(点)并存在疑点的,从严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上遏制传销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纵深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和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坚决遏制无有效包车标志牌运营,无包车合同、包车协议运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加强对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和客运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大力排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重点关注旅游包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同时,加强与打传、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推进交通领域打传工作向纵深开展,持续规范我市的运输市场环境。

撰文:本报记者王志鹏 通讯员梁熊 左慧敏

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

[此文来源:南宁日报,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