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节假日行车间隔调整的请示》收悉,经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交通第二十四次业务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轨道交通1号线节假日行车间隔调整的事项
同意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对轨道交通1号线的行车组织做如下调整:
(一)11:00-20:00的行车间隔由6分钟调整为5分钟;(二)6:30-11:00行车间隔7分钟,11:00-20:00行车间隔5分钟,20:00-23:00行车间隔6分钟。
二、工作要求
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第8号)、《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7号)等政策法规,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DB 45/T 13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DB 45/T 1320-)等行业标准,切实做好运营服务、人员设备、安全稳定、宣传告示等相关工作,满足轨道交通1号线法定节假日出行乘车需求,保障市民安全、便利、舒适地乘车出行。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9月12日
来源: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黄俊雄
南宁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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