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工作正式开始了,符合条件的传承人可以向项目所在保护单位提出,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申请。
省级传承人:权福健
一、申报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目以 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四)在该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
4.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省级传承人:张吉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第六批福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由本人自愿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
(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
(三)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过社会公示后正式公布。
符合以上条件的小伙伴们,就可以从邮箱:fsqfybhzx@、密码:fy123456中下载填写附件1-3,填写完毕后,报到项目所在保护单位即可。
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需由保护单位派专人报送到福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福山区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张瑶
电话:6367712
信息来源丨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丨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