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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首例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完成

时间:2021-05-16 2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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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首例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完成

记者获悉,近日,贵阳市国信公证处为老人张大山(化名)办理了我省首例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前不久,张大山的近亲属到公证处咨询,声称八十多岁的张老最近夜不能寐,他担心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时,自己的财产得不到保护,医疗事务不能妥善处理,所以想办理监护公证,指定他最信任的一个孩子为其未来的监护人,在他生活不能自理时履行监护职责,以防止自己的权益受到其他子女的侵害。贵阳市国信公证处处指派接受过意定监护公证专门培训的公证员毕佳接待了当事人。随后,公证员毕佳亲自到老人居住地向老人了解情况。经核实,老人身体健康,神志清楚,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确系老人的真实意愿。之后,公证员毕佳多次到老人的居住地和单位了解老人的家庭情况,并多次与老人以及老人的子女进行沟通,亲自为他们设计起草意定监护方案,最终为老人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生前预嘱、遗嘱,为老人生前的生活照顾、医疗救治、财产管理、民事权益维护以及死后的丧葬事务、遗产处分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让老人放下了背负已久的思想包袱。张大山老人拿到公证书时,十分高兴地说:“这下终于可以活得放心,走得安心了。”老人的子女也欣慰地说:“有了这个,以后要为老人做什么重要决定或者处理身后事也有理有据了。”延伸阅读:什么是意定监护?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委任一个或若干个可信的人或者社会监护人组织,作为自己未来的监护人,照管自己的生活,保护自己的财产,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什么是生前预嘱?生前预嘱,也被称为“医疗指示预先声明”,指人们在意识清楚时签署的一份文件,为未来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这个阶段,表达要或不要什么医疗照顾、要或不要生命支持系统、希望别人怎么对待自己、希望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希望谁来帮助自己、希望什么样的葬礼方式等等这些自己的意愿。通常是结合《意定监护协议》,由自己指定的意定监护人来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什么是遗嘱监护?(为子女设立的意定监护)未成年人或者心智障碍子女的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预先指定一个或若干个可信赖的人或者社会监护人组织,在父母死亡后担任子女的监护人,照管子女的生活,保护子女的财产,维护子女的权益。《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哪些人应该考虑给自己设定监护公证?1.孤寡老人、独居老人、被子女不善待老人;2.心智障碍子女家长、失独家长;3.特殊遗传病基因携带者、精神医学需求者、不育不婚者;4.同居伴侣、LGBT;5.同居养老伴侣;6.再婚夫妻、婚姻危机夫妻、婚姻傀儡;7.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家长。 毕佳告诉记者,意定监护公证是公证介入家事法律领域的又一重要形式。意定监护与公证相结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意定监护制度和公证制度的各自优势,更好地解决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晚年的赡养和监护问题,更好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编辑 杨鸿新

编审 晏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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