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德公安
近年来,我市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售、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手机卡,用于实施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今年以来,宁德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买卖银行账户和手机卡的专项行动,累计抓获人员137名,缴获对公账户131个、银行卡417张、手机卡611张,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等一大批作案工具。
宁德市公安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非法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人员实施惩戒。现将第一批惩戒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惩戒名单
惩戒措施
1
5年内暂停个人名下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关应加大审核力度。
3
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警方提醒
1.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涉嫌违法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和家庭的带来极大的影响。
3.发现非法买卖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