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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时间:2019-09-14 0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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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四、强化制度建设和管理,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

(一)健全基本医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8%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稳定增长机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以上。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行政管理、制度政策、资金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建成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资源优势,强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谈判机制。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付费方式综合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病种分值结算等办法,开展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试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特殊病种、康复服务,将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管理,提高市级统筹运行质量。全面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防范基金风险。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的医保统筹管理层次,完善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范建立转诊管理制度,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积极推进跨省联网即时结算。构建医保诚信服务体系,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诚信管理,防范医保欺诈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序竞争。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构建现代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制度实施范围。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发展需要,调整完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外、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入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医联体牵头单位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签约服务的慢性病用药及部分特殊用药需求,制定“一院一策”的用药目录,实现城乡医疗机构用药上的匹配。

(二)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对部分临床必须、企业不常生产的廉价、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常规储备、统一调配等办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对常用低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采购时只遴选企业。开展廉价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建立廉价、短缺药品从生产、流通、库存到使用全过程监测的信息系统,及时分析研判药品供应保障形势,做好供需衔接,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要。

(三)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探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在同一个平台、用同一种办法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在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实行统分结合、分类采购,综合评价、竞价议价,供需见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健全药品采购服务体系,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采购服务监管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公立医院药品公开采购的效益最大化。

六、提升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医疗卫生监管体系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推进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监管力度。完善卫生计生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统一、运转高效、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卫生计生监督体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对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狠抓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工作。

(三)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功能定位、经济运行和医疗卫生服务等的监管,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单位负责人任免、收入挂钩,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落实诊疗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服务。积极鼓励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和设备,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医院收入增幅应与业务量增幅相配匹,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将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医疗卫生监管智能化。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四)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卫生计生行风管理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出台医患纠纷预防处置办法,充实和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搭建医患沟通桥梁,畅通投诉渠道,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尊医重卫”和理性就医观念,增进医患之间相互理解。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制度,全面开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诊间预约、出院预约、现场预约等措施,设置自助挂号、自助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设备,方便患者就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通过专家全日制门诊、联合门诊等方式,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七、促进传承和创新,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做强做优市中医医院,积极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和中医科、中药房达标建设和示范中医科的创建工作,扬州市中医院重点专科与县级中医院的专科加强结对扶持指导,全市18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科室达到国家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标准要求。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不断完善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建设1-2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1-2个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2个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1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15个市级中医药名师工作室。新增2个以上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学科。

(二)推动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建设达标。扬州市中医院完成全国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建设项目,建成中医养生保健康复一体化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工作,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互联网+”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至,建成中医医养结合项目1-2个。

(三)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组建多学科、跨领域、结构合理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设立中医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创新,加强重大疾病、慢性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关键问题,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治能力。“十三五”期间,力争获得市、局级科研项目不少于30项。

(四)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挖掘研究我市历代名医、各流派的学术特点和学术思想,做好中医药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采取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中医中药基层行”中医药服务“六进”及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周活动,每年不少于150场,覆盖人群不少于15000人次。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对外、民间交流与合作。

八、加强人才培养,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

(一)实施“科教强卫”工程。深入实施“科教兴卫、科教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打造“智慧医疗”,以科教和人才支撑现代医疗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相关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实施临床医学重点专项和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培育计划,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到,通过省、市共建,建成1-2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培育2个以上的医学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5人以上省医学重点人才,10名青年人才,建成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和2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硕士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参照实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保障政策。

(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配备标准核定人员总量,建立编制内人员动态使用机制,积极探索县、乡、村编制共享。为我市广大村卫生室定向培养1000名本土化的农村医学专业人才,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000名大专和本科层次的医学人才。适当降低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门槛,降低基层卫生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招录开考比例。简化招聘流程,支持开展必要的现场招聘,对高层次和成熟性紧缺人才可现场择优确定录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招录比例,不断壮大中医药队伍。稳步推行中医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力争培育2名以上省中医药领军人才。三级中医医院引进一批中医博士,扬州市中医院引进博士不少于6—10人。所有县、区级中医医院均引进中医博士。加强中医护理、中药、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临床类别医师。完善市级名中医评选制度,评选第三批“扬州市名中医”约25名,建立中医药人才褒奖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名中医师带徒活动。

(四)强化卫生人才保障。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岗位工作的新录用医师必须到国家级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加强本市省级转化医学基地建设,每个基地至少引进和开展100 项填补本地区、本单位技术空白的新技术,并面向基层推广至少 50 项适宜技术。组织完成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全科医学师资、全科医生转岗、乡村医生等培训项目。选择或引进25项国家级或省级优秀继教项目送教下乡,免费培训5000名基层卫技人员。规范实施基层骨干医生遴选、免费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培训。鼓励城市医院卫技人员、退休职工到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工作,允许乡镇卫生院人员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有序流动。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医疗体系

(一)健全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升级完善市、县二级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与省平台的对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信息共享。到,全市全员人口信息、卫生计生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五大数据库履盖全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执行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标准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构建人口健康信息安全传输网络。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医院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集成高效的信息平台和医院临床、运营数据中心,实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适时传输,支持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交互共享,支持开展临床路径和病种等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建立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与省预约平台、南京都市圈预约平台互联互通,支持分级诊疗,引导合理就医。到,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综合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卫生应急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新农合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三)推进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发展。发展面向基层和社区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市、县二级区域和医联体内部远程医疗业务平台,建立区域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超声、检查检验、远程会诊及医疗集团(医联体)分级诊疗等系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到远程医疗服务履盖所有县(区、市)及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实施医疗健康大数据工程,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探索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开展居民健康信息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四)实施“三个一”工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开展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的“三个一”(即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工程建设。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起普及发放应用居民健康卡,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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