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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鑫河畔阳光收取团购费 城阳住建局已介入调查

时间:2023-04-27 1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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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鑫河畔阳光收取团购费 城阳住建局已介入调查

陈先生7月4日在城阳区磊鑫河畔阳光楼盘定了一套房子。签认购书时,在置业顾问的推荐下,陈先生参加了一个团购活动,缴纳了4万元的“信息服务费”,并与一家名为“青岛润拓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团购推荐单”,协议中写明:

签订协议后15日内,如购房交易不达成,“信息服务费”可无息退还。

7月5日,陈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房,想要回之前交的4万元费用,却遭到置业顾问的拒绝。信网(0532—80889431)通过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了解到,磊鑫河畔阳光通过第三方收取“信息服务费”确已违规,将介入调查此事。

( 来源:信网)

签订团购协议买房可打94折

7月4日,陈先生在青岛市城阳区磊鑫河畔阳光定了一套房子,建筑面积为81.35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13197元。定房当天,磊鑫河畔阳光的置业顾问李某表示,通过团购的方式购房可以省去一部分费用。

“置业顾问说现在有个团购活动,只需要额外交4万元的信息服务费,到时候买房就能打94折。”

陈先生给信网算了笔账,他所定的房子总价为1073575元,94折后总价1001011元,省了七万多元。刨去额外交的4万元,还能省3万多元。陈先生现场刷了4万元。并与对方签订了“团购推荐单”,推荐单上对方的签名为:青岛润拓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拓”)。

“置业顾问当时承诺,购房交易失败的话定金和信息服务费都可以退给我。”

陈先生说道。

( 来源:信网)

想要退房,“信息服务费”无故不退

陈先生告诉信网,在签订“团购推荐书”后的当天他偶然得知,地产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收取“信息服务费”属违规行为。陈先生对此犯了嘀咕:

“我觉得这个事情不太对,一再考虑后还是决定把房子退了,于是第二天就联系了我的置业顾问李某,但她说定金可以退,信息服务费退不了。”

团购推荐书中明明白白的写着:

“如被推荐人未成功购房获成功购房后取消购房,团购组织方在收到被推荐人书面退款申请,开发商退款证明、团购推荐单、信息服务费收款收据等材料15日内,将信息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给被推荐人。”

陈先生表示,就算是团购的行为是违规的,但协议书中白纸黑字,青岛润拓和磊鑫河畔阳光还能赖账不成?但在陈先生与置业顾问李某的几番沟通之后,李某始终坚持:无法退还。

( 来源:信网)

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将介入调查

针对该情况,信网来到了磊鑫河畔阳光的营销中心,并与陈先生的置业顾问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表示:正在接待客户,稍等与信网见面详谈。但半个小时过后,信网再次联系对方,这时电话已无人接听。随后信网来到该营销中心大厅进行采访,现场无一工作人员针对“信息服务费”作出回应,均表示:不知道,别问了。

随后,信网联系到磊鑫河畔阳光的开发商青岛磊鑫置业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从未收取团购费(信息服务费),并表示与青岛润拓没有任何关系。

信网为此联系到青岛润拓,对方却称不了解团购推荐书的事。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场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变相收取团购费是不允许的,当事人可要求开发商退回该款项,目前该政府部门将根据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对磊鑫河畔阳光进行调查。信网也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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