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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告诉你:做好事一定不要不求回报

时间:2019-11-09 12: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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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告诉你:做好事一定不要不求回报

做好事不求回报仿佛已经成为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谁要是想破坏这一规则,往往就被扣上“贪婪”的帽子。果真是这样吗?

路不拾遗、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标志着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如果捡到了他人的东西,当然不能据为己有。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拾得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甚至非法占有,理应返还。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无故占有他人财物,有损私德,非君子所为。

但能否索取相应的合理报酬呢?关于这个问题,“拾金不昧”这个成语没有告诉我们答案。看来,答案还得另外寻找。

《客窗闲话·义丐》中讲到了一个拾金不昧的故事,也是这一成语的来源。

有一个穷秀才名叫何岳。他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白银二百多两。对于何秀才来说,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但他不为所动,为了防止家人私吞这笔钱,他没有和家人说起此事。

于翌日凌晨,何秀才携带着银两,来到当初捡银子的地方。正好看到一人正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他就上前询问,经过仔细核验,发现此人正是银两的失主。于是原封不动地将银两奉还。

失主非常感激,就从中取出一些银两想酬谢他。何秀才说:“我捡钱之时是在昨晚,并无人知晓。当时,我都没有对二百两银子动心。又怎么会贪图报酬呢?”失主拜谢而走。

后来,这个何秀才还曾经替别人保管黄金数百两。过了多年以后,那人也没有来取那些黄金。何秀才于是就四处打听,最后终于托那人的侄子将黄金归还。

何秀才是“拾金不昧”的主人公。他的所作所为,固然值得后人学习。假如将此事说与孔子听,孔子却不会赞同这种做法。

孔子的弟子子贡和子路也曾经做过好人好事,看看孔子如何评价。

子贡赎人不受金。孔子的时代,鲁国有一规定,凡从他国赎回鲁国在外为奴仆臣婢者,所花赎金都可以到国家府库中报销。

孔子有一个非常有钱的弟子叫子贡。一次,他花钱从别国赎回了几个鲁国人。本着做好事不求回报的心理,他没有到府库中去报销。

子贡自己掏钱去赎人,结果还受到了孔子的批评。

孔子批评他说,子贡呀,你开了个“恶劣”的先例。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德行;但不领取补偿金实在不该。从此以后,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道德应是无损于己而有利于人的。绝不能以损己利人为代价,因为这不符合人之本性。所以孔子批评子贡。

子路救人受一牛。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曾经拯救过一个失足落水的人。那个为了报答子路的救命之恩,送给了他一头牛。子路欣然接受了。孔子很高兴,称赞道,以后鲁国见义勇为的人就多了。

孔子之所以称赞子路,是因为一头牛的价值与人的性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再者,知恩图报也是人之常情。有了这样先例,对于救人者也是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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