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贾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俗话说:“一辈子同学三辈子亲”,同学之间互帮互助是对青春的感怀。然而,近日由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就是利用同窗之情实施的犯罪。
据了解,8月,初入职场的程伟(化名)因为花钱无度,经常入不敷出,但为了继续“享受生活”,程伟借了高利贷。在高利贷偿还不上时,程伟想到了自己的同学刘忠(化名)。刘忠平时为人老实忠厚又仗义,同时在峄城区有着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一开始,程伟以“开快餐店缺钱”为由,向刘忠借款2000元。刘忠本着同窗情,便答应了老同学的借款要求。程伟发现刘忠借钱时比较爽快,便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向刘忠“借钱”。很快,刘忠的积蓄就被借光,在没钱借给程伟后,程伟便要求刘忠从各种网贷平台上贷款供自己使用,还编造“网贷可以不用还”、“解封银行卡、后续不用还”等理由,共计骗取刘忠15万余元。期间,在偶尔得知刘忠的支付宝、淘宝的账户、密码后,程伟还偷偷使用刘忠的支付宝、淘宝,分多次购买了苹果手机、迪奥唇膏、零食、衣物等物品,共计1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为了同窗“两肋插刀”到“砸锅卖铁”的刘忠愈发觉得不对劲。在初,刘忠就不再“借钱”给程伟了。但这时的程伟便开始对刘忠实施威胁、要挟。
据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程伟虚构出一位“胶南大哥”,并说“刘忠”是高利贷担保人,如果不给钱就要往刘忠家寄棺材、杀他全家”等恐吓言语,陆续勒索到7万余元。在家人的劝说下,刘忠在8月向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报案。在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期间,程伟还多次干扰刘忠,在没还钱的情况下,要求刘忠说明已收到部分还款。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因程伟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经多次复核被害人刘忠,完善补强证据,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刘忠共骗取程伟15万余元,盗窃1万余元,敲诈勒索7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高利贷。
1月7日,峄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程伟犯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程伟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针对“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和“未能赔偿被害人损失”提出两种不同幅度的量刑建议。近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以程伟犯诈骗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责令滕某退赔李某全部经济损失。
同学之间本应该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但是程伟却利用了刘忠的善良和信任,不仅将刘忠连累的负债一身,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