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
尊敬的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将于8月31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为LPR定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将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表示,规则如下:
(一)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从转换时点至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三、批量转换时间
自8月31日起进行统一转换。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希望自主办理,可在8月31日(含)前,通过我行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您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您可在9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转回。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津南村镇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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