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旗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发展总基调,全面摸清全旗取水口现状,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太仆寺旗自7月至9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核查登记的对象为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形之外,太仆寺旗范围内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且未报废的取水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
二、核查登记的主体为取水单位和个人,取水单位和个人应主动登录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或手机微信查找“取用水管理”小程序进行在线登记填报。
三、对权属不清的取水井,由太仆寺旗水利局负责登记录入。对网上填报存在困难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主动向太仆寺旗水利局报告,由水利局协助完成登记录入。
四、农业灌溉取水口(井)全部纳入本次核查登记范围。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的取水口(井),由管理单位负责登记录入;由农民自行建设的农业灌溉工程取水口(井),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打捆登记录入,具备条件的也可逐一登记。
五、本次核查登记工作要在9月20日前全部完成。对于完成登记且合规的取用水工程,将补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对于无取水许可手续且未在规定期限进行登记、补录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违规取水行为进行处理。
六、取水单位和个人要对登记信息准确性、可靠性负责,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应主动与太仆寺旗水利局咨询。
七、本次核查登记工作由太仆寺旗水利局负责指导。
咨询电话:0479-6770000
特此通告
太仆寺旗水利局
8月25日
来源:太仆寺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