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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是正常现象

时间:2023-04-11 17: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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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是正常现象

公募基金净值下跌,绝大多数客户都习以为常,但理财产品收益一跌,马上成为大新闻。这说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教育还不够充分,大部分客户对理财产品的印象仍然停留在过往的岁月里,认为收益刚性,安全,稳健。这样的认知必须要改变《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和第六条明确了“打破”刚兑的要求,第十九条阐述了被认定“刚兑”的处罚方式,让我们来仔细朗读一遍:二、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六、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十九、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区分以下两类机构进行惩处:(一)存款类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利用具有存款本质特征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监管套利,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存款业务予以规范,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并予以行政处罚。(二)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违规经营,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纠正并予以处罚。不保本!不保本!不保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打破“刚兑”是资管新规传递出的最强烈监管声音。在银行资管行业过去十年的高速发展中,不管是保本理财还是非保本理财,绝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均实现了刚性兑付。随着资管新规的到来,监管对银行表外理财的核心定义即为“非保本”,投资者一直以来对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一定保本的观念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对于投资者而言,“刚兑”没有胁迫和欺诈,一直是处于一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银行对于理财产品愿意刚兑有何不可?单从投资者的角度而言,这些疑惑或许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将角度放到中国金融发展的大方向而言,这样的观点就存在明显的问题。投资收益的高低与风险的大小成正比,是连中学生都知道的最最基本的经济学常识,所有的金融市场收益曲线都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上。投资者如果既希望获得相对高的收益,又不愿意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鱼与熊掌想要兼得,这显然就有悖于常理。另外,“刚兑”的存在是对市场信用秩序与契约精神的破坏,不利于资管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投资者必须明白,如果想追求相较于银行存款略高的收益,必须不得不开始适应相应的风险。即使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投资者也必须改变以往“低头闭眼”买理财的方式,而是“抬头睁眼”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辨析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不要再有“保本”的幻想如果还对“保本”存在幻想的投资者,请再仔细阅读一遍第十九条,监管对于银行给投资者保本这事已不再停留在过去“谴责”的层面,而是通过处罚方式对银行进行严格的规范。这种处罚不是几十万的级别,而是多则可能上千万,足以让违规银行被罚到“心痛”。非保本≠有危险看到这里,有的投资者或许有疑虑,既然非保本了,是否未来银行理财产品都有危险?实际情况是,在资管新规下,不仅银行理财产品,所有持牌受监管的诸如公募基金、信托产品、券商资管等等平时大众耳熟能详的资管产品都不保本了!不保本,并不是说产品就存在很大的风险,而是可能其中有一小部分产品因为投资的底层资产发生了劣变或者市场大环境不佳,导致最后产品未达到投资者预想的收益,甚至连本金都不覆盖。看到这里,有的投资者或许还有疑虑,为什么会不保本呢?资管机构既然收取了投资管理费就应该做好风险识别工作!笔者只能说,人类的百年金融史上,从没有哪个国家在哪段时期的金融投资、融资行为均是完美正常履约的,金融活动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一定会伴有风险,商业银行体系内的不良贷款就是如此。如果仅仅是市场风险的波动,就和我们人生病一样,总会有个头疼脑热,或许过段时间也就痊愈了。当然,投资者一定要小心的是,当一家资管机构出现大面积风险的时候,一定在管理中出现了问题,投资者要尽量规避。对于资管机构而言,也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然淘汰投资管理落后,风险管理不强的机构。(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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