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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律师┃辅导儿子学习失手将其打死 妈妈该当何罪

时间:2023-06-22 1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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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律师┃辅导儿子学习失手将其打死 妈妈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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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今年1月3日晚,武功县女子胡某在家辅导儿子郭某学习。

因郭某学习不用心,胡某一气之下对郭某进行殴打,导致其头部几处受伤。

次日凌晨4时许,胡某发现郭某呕吐后紧急送医,不幸的是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呕吐,因误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案发后,武功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胡某与郭某系亲生母子关系,事发时胡某正处于怀孕期。

8月20日,武功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带娃写作业” 父母齐上阵

陪娃写作业,每家父母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网友表示:你不是一个人!

更有网友吐槽:有一种慢性病在辅导孩子写作业的父母间流传——恐辅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辅导孩子作业变成了一个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

网上流行说——不辅导作业“母慈子孝”,一辅导作业“鸡飞狗跳”。

打骂孩子犯法吗?

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身体的侵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是程度严重的伤害。

二是对精神的侵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是持续性的伤害。

《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赋予了父母抚养、教育和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虽然父母有管教的权利,但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禁止家庭暴力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但很多父母都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三天一顿打,孩子上北大”等等粗放型的教育方式,从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13岁的郑倩倩因旷课晚归,被父亲郑东怀疑交友不慎。郑东先对郑倩倩拳打脚踢,再用不锈钢管打到郑倩倩跪下,最终被打身亡。

▲在黑龙江鸡西,10岁的庞浩因为悄悄吃了家中的食物,被母亲以竹制“痒痒挠”等多次抽打,最终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五条

......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打你是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否则,就有可能被撤销监护权。

《民法总则》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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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律师田野

田野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获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师从知名资深律师施志坚。实践法务操作两年以上,并于4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田野律师熟悉并掌握民商事法律理论和实践,其中对婚姻家庭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物权法、房地产法律、金融借贷实务等均有研究,严谨审慎,认真负责,善于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并灵活运用于法律服务工作中。

执业领域:婚姻家庭法,民商经济法,合同法,房地产法,金融法,公司法,劳动法。

田野律师电话:186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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