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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时间:2024-06-01 1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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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临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实行门诊统筹管理办法,人均统筹定额为80元/年,报销比例为70%,家庭成员之间不得调剂使用,年底余额不结转到个人名下,转入统筹基金。

门诊慢特病是指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实行定额管理,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累计不超过相应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

二、门诊慢特病最高病种及报销额度

四大类45种慢特病病种

我州城乡居民办理慢病卡申报条件:

凡参加我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所患疾病在45种慢特病病种范围内,且符合病种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特病;患有多种慢特病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个病种申报。

申报流程:

符合病种申报条件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报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申报时需填写《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并附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及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印章)和相关诊断文书、化验单与检查报告单等。经初审材料齐全的,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门诊慢特病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连同申报资料一并报当地医保部门。县(市)医保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医疗专家组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认定,评审认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审定结果报州医疗保障局备案并录入慢特病管理系统,于次月起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补助范围,由县市医保部门发放《临夏州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就诊卡》,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

编辑:苟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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