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我市共有28辆大型公路客车逾期未检验,4辆农村面车逾期未报废,98辆农村面车逾期未检验,1辆重型挂车逾期未报废,8辆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3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14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现予以公告。为了避免影响您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请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负责人(详见以下图片)在8月2日之前到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检验、报废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暂停车主名下所有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并车辆所有人承担一切因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引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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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路客车逾期未检验
(交警部门已对以上28名车主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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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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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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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挂车逾期未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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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挂车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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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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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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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其米旺姆核稿:多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