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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46号)文件,为保障涵口水库正常运行管理,赤水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涵口水库专职管理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能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二、具体要求
1.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认真学习和掌握水库管理有关业务知识,能履行水库安全管理职责。
2.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5-50周岁之间的男性,原水库管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能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如用手机发短信等)和使用一定的交通工具且有相应驾驶资格证书(如摩托车)。
4.村级农民水利员、水库原管理人员、水库就近自然村素质较高的村民可优先(村主干不能兼任)。
5.家庭负担较轻,有足够的时间管理水库。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8月15日起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漳平市赤水镇水利站。
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以及提供1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
报名联系人:苏权峰,联系电话:18060681304
(二)面试
对应聘者了解本人及家庭和社会情况,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竞职演说、问题答辩,重点考察相关水库管理业务知识、履行水库管理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
(三)聘用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择优选择,由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予以聘用。工资等福利待遇以及工作职责,参照《漳平市小型水库专职管理员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工资待遇600元/月(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平市赤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赤水镇人民政府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赤水镇人民政府
8月14日
美丽精致幸福和谐新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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