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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4小时后,肇事逃逸者迫于压力于18时57分向一大队事故民警投案自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至此,这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经调查,肇事逃逸者为杨某某,1993年生人,事发当天驾驶白色雅迪牌两轮电动车从天元东城小区出发,沿红山区东元街由东向西行驶过铁路线进入一道街红山世家B区东侧附近时,将正在横过道路的胡某某及其孙子二人撞倒。事故造成胡某某骨折,孙子上官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某驾驶电动车逃逸。
因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五百元的处罚。交通事故正在处理中。
肇事逃逸
不管是一天、两天
红山交警都会把你抓获归案
严惩不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