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的通知》(佛人社〔〕128号)规定,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内容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项目,扶持范围为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定量竞争性分配,获胜单位每单位补助1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购置设施设备、教学组织和宣传等。
申报时间
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申报条件
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人数:
最近一年内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人数达到500人(含500人)以上。人数统计以开班日期为准,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班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技能鉴定成绩合格的人数。
2.培训职业(工种):
组织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符合,并对推进产业发展起到突出的技能人才支撑作用。
3.培训效果:
教学培训效果社会评价良好,学员、用人单位对培训工作满意率较高,无实证投诉。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及评分表。
项目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目标、基础条件及项目支出预算明细等。评分表需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申报表及评分表文件(二)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本单位开展培训的基本情况。包括最近一年内开展的培训工种及规模,学员和用人单位对培训的评价,对本地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支持程度等。2、实施目标。应制定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组织宣传等方面的提升和改善,实施目标应明确、具体、科学,具备可行性、可比性及可评价性。3、基础条件。包括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培训管理、各项制度(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建设等。4、经费预算。包括申请项目资金数额、经费支出计划等,资金支出计划应与提出的实施目标相对应,需分类列出支出具体的项目和金额。(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如证明具备开展培训的基础条件、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反映培训实施效果、支持项目实施目标可行的各类材料。(四)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五)最近一年内参加培训学员花名册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包括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培训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学员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及方式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刘明冠电话:83396017;邮箱:fszjk30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号楼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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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人社局
编辑:Ka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