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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 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及燃烧器的制作方法

时间:2018-09-25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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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 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及燃烧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燃气灶领域,尤其是指一种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包括该炉头的燃烧器以及一种燃气灶。

背景技术:

燃气灶包括燃烧器和点火针,点火针用于点燃从燃烧器流出的燃气,使燃烧器产生火焰,用于加热水或食物。相关的现有结构是,点火针的放电端直接裸露,即便点火针的放电端被保护盖遮挡,人手仍会接触到放电端的电火花或电弧。

因为保护盖绝大多数是设置在燃烧器上,燃烧器设置保护盖的这部分可以被移走,以便用户清洁或清理燃气灶。当用户出于清洁等原因,将燃烧器这部分移走后,不小心触发点火开关,点火针的放电端仍会放电。放电端所放出的电火花或电弧瞬间释放高达几十瓦的能量,一旦人体接触,会造成不舒适感甚至灼伤,对用户造成伤害。

除非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否则这里所述的现有技术并不意味着承认这些现有技术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为本发明所涉及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公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针对以上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改进的燃气灶、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以及包括该炉头的燃烧器。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针对以上技术问题,提供一种防止用户被点火针产生的电火花或电弧伤害的燃气灶。

为达到上述至少一个技术目的,本发明提出一种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燃气灶,包括燃烧器和接入一个点火回路的点火针,所述点火针具有放电端,所述燃烧器包括炉头,所述炉头上设置有保护盖,所述保护盖在使用状态下遮挡所述放电端;所述燃气灶还包括触发件和开关,所述触发件被设置为被触发后致使所述开关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其中,所述炉头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炉头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上;或者所述炉头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的部件与所述炉头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当保护盖被移开后,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必定是处于被移开的状态,此时点火回路是断开的,即使用户不小心触碰到点火开关,点火针也不会放电。而当触发件被触发,点火回路导通,点火针可以放电的情况下,保护盖必定在使用状态下,遮挡放电端,点火针放电也不会伤害到用户。由此可见,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可以提高燃气灶的安全性。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保护盖在使用状态下遮挡所述放电端”应理解为,只要保护盖处于使用状态下,保护盖一定是遮挡放电端的。也就是说,当设置有保护盖的部件安装之后,保护盖必定遮挡放电端,放电端未被保护盖遮挡的情形是不存在的。这可以通过结构设计来实现,比如,保护盖设置在内环火盖上,内环火盖上设置有一个定位针,火盖底座上对应此定位针设有一个安装孔,当定位针插进安装孔内,实现内环火盖的安装,与此同时,保护盖的位置被限定,使之正好遮挡放电端。

其中,“触发件”可以是可移动的杆件或导电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应该理解为,在该情况下,若下达点火指令,例如点火开关被开启,点火针则开始点火。

其中,“所述炉头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应该理解为,炉头可以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件,比如火盖底座和盖设到火盖底座上的火盖;或者,炉头是一个整体性结构。“所述炉头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的部件与所述炉头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固定在一起”应理解为两者固定在一起后,作为一个整体被移动、取放或安装。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火盖,所述火盖上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火盖底座上,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

本实施方式中,第一位置是火盖底座的安装位置,当火盖底座离开第一位置,则火盖底座处于未安装或未安装到位的状态。当火盖底座放置于第一位置时,保护盖至少于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与此同时,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所述触发件被触发后致使开关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当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可以点火,由于放电端有保护盖遮挡,用户不会被电火花或电弧伤到。而当火盖底座从第一位置被移开或拿走时,尽管点火针的放电端由于没有保护盖的遮挡而裸露,但是触发件未被触发,点火回路处于断开状态,即使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也不会放电,从而用户不会被电火花或电弧伤到。

其中,“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应该理解为,保护盖至少在一个方向上遮挡放电端,即放电端的正上方,当然,保护盖还可以根据所需在其他方向上对放电端进行遮挡,不影响点火功能的同时对用户实现最好的保护。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上,所述内环火盖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内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内环火盖触发所述触发件。

本实施方式中,第二位置是内环火盖的安装位置,当内环火盖离开第二位置,则内环火盖处于未安装或未安装到位的状态。当内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时,保护盖至少于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与此同时,内环火盖触发所述触发件,致使开关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当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可以点火,由于放电端有保护盖遮挡,用户不会被电火花或电弧伤到。而当内环火盖从第二位置被移开或拿走时,尽管点火针的放电端由于没有保护盖的遮挡而裸露,但是触发件未被触发,点火回路处于断开状态,即使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也不会放电,用户不会被电火花或电弧伤到。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上,所述外环火盖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外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外环火盖触发所述触发件。

本实施方式中,第三位置是外环火盖的安装位置,当外环火盖离开第三位置,则外环火盖处于未安装或未安装到位的状态。当外环火盖从第三位置被被移开或拿走时,使点火针的放电端裸露,但同时使触发件处于未触发的状态,点火回路处于断开状态,无法进行点火,放电端不会放电,用户不会被伤到。一旦外环火盖安装到第三位置时,点火针的放电端则有保护盖遮挡。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环火盖或所述外环火盖包括突出部,当所述内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或所述外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突出部触发所述触发件。突出部可以一体成型的形成在内环火盖或外环火盖上。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上,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火盖底座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内环火盖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内环火盖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

从而,在本实施方式中,内环火盖与火盖底座被整体移走或安装,当点火针的放电端没有保护盖遮挡时,触发件也不会被触发,无法点火。从而提高了燃气灶使用的安全性。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上,所述外环火盖与所述火盖底座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外环火盖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外环火盖位于所述第三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外环火盖或所述内环火盖通过螺钉或铆钉或焊接与所述火盖底座固定在一起。从而外环火盖与火盖底座作整体移动,或者内环火盖与火盖底座作整体移动。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触发件包括一个可弹性地上下移动的杆件,在所述杆件上下移动时,所述杆件使所述开关以产生所述触发信号,或释放所述开关以停止产生所述触发信号。比如,杆件被下压到一定程度后触动微动开关使微动开关闭合,微动开关连接至点火电路,从而点火回路导通。再比如,杆件是一个金属杆,被下压到一定程度,接触连接到点火回路的导电片,从而使点火回路导通。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开关为触点开关、磁性开关、微动开关或光电开关。触点开关例如是包括两组导电件,其中一组作为触发件,另一组作为接触件,当触发件接触到接触件,则开关闭合。磁性开关可以是包括霍尔元件光电开关利用炉头上的部件对光束的遮挡或反射,从而检测该部件是否安装。

基于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还提出这样一种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所述炉头设置有保护盖,所述保护盖在使用状态下遮挡给所述炉头点火的点火针的放电端,所述点火针接入一个由开关控制的点火回路,所述开关被设置为通过一个触发件被触发后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其中,所述炉头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炉头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上;或者所述炉头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的部件与所述炉头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火盖,所述火盖上设有出火口,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火盖底座上,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上,所述内环火盖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内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内环火盖触发所述触发件;或者,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上,所述外环火盖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外环火盖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且所述外环火盖触发所述触发件。

于本发明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其中所述炉头包括火盖底座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上的内环火盖与外环火盖,所述外环火盖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外环火盖分别设有出火口,其中,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上,所述内环火盖与所述火盖底座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内环火盖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内环火盖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或者,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上,所述外环火盖与所述火盖底座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外环火盖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外环火盖位于所述第三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触发所述触发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

最后,本发明还提出这样一种燃气灶用燃烧器,其包括如以上任意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的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燃气灶;2-燃烧器;3-炉头;4-燃烧器底座;10-火盖;11-内环火盖;12-外环火盖;20-火盖底座;110,120-出火口;111,201-保护盖;112-突出部;300-点火针,301-放电端;400-触发件;401-杆件;402-臂部;500-开关;501-簧片;600-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发明的目的、构造、特征、及其功能有进一步的了解,兹配合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请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燃气灶1包括燃烧器2和接入一个点火回路的点火针300,点火针300具有放电端301,放电端301其实是露在点火针300的绝缘壳体外的一部分点火电极。放电端301放电形成电火花或电弧。用户通过一个点火开关下达点火指令来控制该点火回路,从而控制点火针300是否进行点火。点火开关例如设置燃气灶的面板上,通过触摸操作开启;也可以通过下压旋钮实现开启点火开关。

燃烧器2包括炉头3和燃烧器底座4。炉头3可拆卸地放置在燃烧器底座4上。点火针300安装在燃烧器底座4上。具体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盖设在火盖底座20上的火盖10。本实施例中,火盖10包括内环火盖11和外环火盖12,外环火盖12环绕在内环火盖11的外围。内环火盖11上设有出火口110,外环火盖设有出火口120,从出火口110、120流出的燃气被点燃后形成火焰。内环火盖11、外环火盖12分别盖设在火盖底座20上,并分别与火盖底座20形成有容纳燃气的内环腔室与外环腔室,出火口110连通内环腔室,出火口120连通外环腔室。本实施例中,炉头3共包括三个可独立移动的部件,即内环火盖11、外环火盖12及火盖底座20。这三个部件为相互独立的部件,可分别的移动、安装及拆卸。

本实施例的火盖底座20上设置有保护盖201,保护盖201在使用状态下遮挡放电端301。

本实施例的燃气灶1还包括触发件400和开关500,触发件400被设置为被触发后致使开关500产生控制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具体到本实施例中,触发件400包括一个可弹性地上下移动的杆件401,在杆件401上下移动时,杆件401使开关500以产生触发信号,或释放开关500以停止产生触发信号。燃气灶1还包括设置在一个安装槽内的弹簧600。杆件401连接或抵接该弹簧600,从而可弹性的上下移动。触发件4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杆件401上并与杆件401相交连接的臂部402。开关500为一个微动开关,它包括簧片501。触发件400被触发,即杆件401被下压至其臂部402施力于簧片501上,使簧片501的末端与微动开关上的定触点接通,从而使微动开关闭合。

本实施例的保护盖201设置在火盖底座20上,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即图1所示的火盖底座20所处的位置。当火盖底座20放置于第一位置时,火盖底座20安装到位,保护盖20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与此同时火盖底座20触发触发件400。也就是说,当火盖底座20安装到第一位置,放电端301的正上方有保护盖201遮挡(如图1所示),火盖底座20下压杆件401使杆件401带动臂部402向下移动即朝x方向移动,臂部402作用于微动开关的簧片501上,使微动开关闭合。从而,点火电路导通。当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300进行点火,放电端301放电产生电火花或连续的电弧。由于此时保护盖20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用户不会触碰到放电端,不会受到伤害。

而当用户清洁燃气灶时,取下火盖底座20,使点火针300的放电端301裸露,没有保护盖201的遮挡,但与此同时,触发件400由于火盖底座20被取走而不被触发。具体过程如下,杆件401在弹簧600的恢复力的作用下,自动的向上移动,即朝向x的反方向移动,臂部402随之向上移动进而脱离微动开关,微动开关断开,从而控制点火回路断开。即使用户不小心开启了点火开关,由于点火回路处于断开状态,点火针不会点火。用户也不会受到伤害。

相比于其他的实施例,本实施例还具有进一步的优势是,设置有保护盖201的火盖底座20还用于触发触发件400,这样的设计,对炉头的结构改变很小,保护盖可以一体成型的形成在火盖底座上,不需要有额外的固定或连接步骤。

下面,请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与图1所述实施例相同的结构,采用相同的编号,其功能相同或类似,在此不再赘述。与图1所示的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的保护盖111设置在内环火盖11上,内环火盖11还包括突出部112。

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内环火盖11放置于第二位置时,也就是内环火盖11安装到位时,保护盖11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且内环火盖11的突出部112触发触发件400。即当内环火盖11安装到第二位置,放电端301的正上方有保护盖111遮挡(如图2所示);与此同时,内环火盖11的突出部112下压杆件401使杆件401带动臂部402向下移动,臂部402作用于微动开关的簧片501上,使微动开关闭合。从而,点火电路导通。当用户开启点火开关,点火针300进行点火,放电端301放电产生电火花或连续的电弧。但是,由于此时保护盖11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用户不会触碰到放电端,不会受到伤害。

而当用户清洁燃气灶时,取下内环火盖11,内环火盖11从第二位置上被移开,点火针300的放电端301裸露,没有保护盖201的遮挡,但同时,触发件400因为突出部112被移开不被触发,点火电路断开,放电端不会放电。具体过程如下,杆件401在弹簧600的恢复力的作用下,自动的向上移动,臂部402随之向上移动进而脱离微动开关,开关500断开,从而控制点火回路断开。即使用户开启了点火开关,由于点火回路处于断开状态,点火针不会进行点火。

相比于其他的实施例,本实施例还具有进一步的优势在于,保护盖111和用于触发触发件400的突出部112都设置在内环火盖11上,保护盖111与突出部112均可以一体成型的形成在内环火盖上,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固定或连接步骤。

再请参照图3,图3为本发明又一实施例的燃气灶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与图1所述实施例相同的结构,采用相同的编号,其功能相同或类似,在此不再赘述。与图1所示的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保护盖111设置在内环火盖11上,内环火盖11与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火盖底座20放置于第一位置时,内环火盖11位于第二位置,且火盖底座20触发触发件400,保护盖11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

当火盖底座20放置于第一位置时,内环火盖11位于第二位置,也就是说,当火盖底座20安装到位,内环火盖11自然安装到位。此时,火盖底座20触发触发件400,保护盖111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点火回路导通,用户开启开火开关,点火针可以进行点火。

由于火盖底座20与内环火盖11固定在一起,两者作整体移动,当用户要取走/安装其中之一,必定一起取走/安装另一个。当点火针的放电端301没有保护盖111遮挡时,触发件400也不会被触发,点火回路断开,无法点火。

以上仅是三个实施例,通过更动与组合,本发明还可以有更多的实施例。比如,在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中,保护盖设置在外环火盖12上,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外环火盖12放置于第三位置时,即当外环火盖12安装到位时,保护盖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且外环火盖12触发触发件400。当取走外环火盖12,点火针的放电端301裸露,但是触发件400不被触发,点火回路断开,无法点火。具体实现方式上,外环火盖上可设一个突出部,当外环火盖12放置于第三位置时,突出部112触发触发件400。

再比如,在本发明另一个实施例中,保护盖设置在外环火盖12上,外环火盖12与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火盖底座20放置于第一位置时,外环火盖12位于第三位置,且此时火盖底座20触发触发件400,保护盖于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放电端301。外环火盖12可以通过螺钉或铆钉或焊接与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

另外,于本发明另一个实施方式中,开关除了图示的微动开关外,还可以是一种磁性开关或光电开关。开关也可以包括导电件,利用另一个可以导电的导电件作为触发件,触发件与之接触时,点火回路导通。

总而言之,炉头3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保护盖设置在炉头3的用于触发触发件400的部件上;或者炉头3的设置有保护盖的部件与炉头3的用于触发触发件400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本发明提供这样一种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炉头3设置有保护盖111或201,保护盖111或201在使用状态下遮挡给炉头3点火的点火针300的放电端301,点火针300接入一个由开关500控制的点火回路,开关500被设置为通过一个触发件400被触发后产生控制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

炉头3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保护盖111,201设置在炉头3的用于触发触发件400的部件上;或者炉头3的设置有保护盖111,201的部件与炉头3的用于触发触发件400的部件固定在一起。关于具体实施例,在此不再展开描述,可参照图1至图3以及前述实施例的描述。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燃气灶1用燃烧器2,器包括如上所述的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

结合图1至图3说明的单个零部件的各种实施例可以任何给定的方式互相组合,以实现本发明的优势。

本发明已由上述相关实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实施例仅为实施本发明的范例。必需指出的是,已揭露的实施例并未限制本发明的范围。相反地,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更动与润饰,均属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燃气灶(1),包括燃烧器(2)和接入一个点火回路的点火针(300),所述点火针(300)具有放电端(301),所述燃烧器(2)包括炉头(3),所述炉头(3)上设置有保护盖(111,201),所述保护盖(111,201)在使用状态下遮挡所述放电端(301);

所述燃气灶(1)还包括触发件(400)和开关(500),所述触发件(400)被设置为被触发后致使所述开关(500)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其特征在于,

所述炉头(3)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所述保护盖(111,201)设置在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上;或者所述炉头(3)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111,201)的部件与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火盖(10),所述火盖(10)上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201)设置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保护盖(20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111)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11)上,所述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内环火盖(11)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保护盖(11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内环火盖(11)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12)上,所述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外环火盖(12)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外环火盖(12)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火盖(11)或所述外环火盖(12)包括突出部(112),当所述内环火盖(11)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或所述外环火盖(12)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突出部(112)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111)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11)上,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内环火盖(11)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所述保护盖(11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灶(1),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12)上,所述外环火盖(12)与所述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外环火盖(12)位于所述第三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火盖(12)或所述内环火盖(11)通过螺钉或铆钉或焊接与所述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

9.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件(400)包括一个可弹性地上下移动的杆件(401),在所述杆件(401)上下移动时,所述杆件(401)使所述开关(500)以产生所述触发信号,或释放所述开关(500)以停止产生所述触发信号。

10.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1),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500)为触点开关、磁性开关、微动开关或光电开关。

11.一种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设置有保护盖(111,201),所述保护盖(111,201)在使用状态下遮挡给所述炉头(3)点火的点火针(300)的放电端(301),所述点火针(300)接入一个由开关(500)控制的点火回路,所述开关(500)被设置为通过一个触发件(400)被触发后产生控制所述点火回路导通的触发信号;其特征在于,

所述炉头(3)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所述保护盖(111,201)设置在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上;或者所述炉头(3)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111,201)的部件与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火盖(10),所述火盖上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盖(201)设置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保护盖(20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护盖(111)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11)上,所述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内环火盖(11)放置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保护盖(11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内环火盖(11)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或者,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12)上,所述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外环火盖(12)放置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且所述外环火盖(12)触发所述触发件(400)。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其中所述炉头(3)包括火盖底座(20)和分别盖设在所述火盖底座(20)上的内环火盖(11)与外环火盖(12),所述外环火盖(12)环绕在所述内环火盖(11)的外围,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外环火盖(12)分别设有出火口(110,120),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护盖(111)设置在所述内环火盖(11)上,所述内环火盖(11)与所述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内环火盖(11)具有第二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内环火盖(11)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所述保护盖(111)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

或者,所述保护盖设置在所述外环火盖(12)上,所述外环火盖(12)与所述火盖底座(20)固定在一起,所述火盖底座(20)具有第一位置,所述外环火盖(12)具有第三位置;当所述火盖底座(20)放置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外环火盖(12)位于所述第三位置,且所述火盖底座(20)触发所述触发件(400),所述保护盖至少于所述放电端(301)的正上方遮挡所述放电端(301)。

15.一种燃气灶(1)用燃烧器(2),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燃气灶(1)用燃烧器(2)的炉头(3)。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关于一种燃气灶、燃气灶用燃烧器的炉头及燃烧器。所述燃气灶(1)包括燃烧器(2)和接入一个点火回路的点火针(300),点火针(300)具有放电端(301),所述燃烧器(2)包括炉头(3),所述炉头(3)上设置有保护盖(111,201);所述燃气灶(1)还包括触发件(400)和开关(500),所述炉头(3)由至少一个部件组成,所述保护盖(111,201)设置在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上;或者所述炉头(3)的设置有所述保护盖(111,201)的部件与所述炉头(3)的用于触发所述触发件(400)的部件固定在一起。本发明可提高燃气灶的安全性,避免用户被电火花或电弧伤到。

技术研发人员:苗伟伟;吴金花;蒋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BSH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07.31

技术公布日:.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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