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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贷款经理职责 银行贷款业务经理岗位职责

时间:2020-04-20 09: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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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贷款经理职责 银行贷款业务经理岗位职责

人行的职责——要不要负责信贷的投放?

人民银行最核心的职责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被各界共识的答案,在这方面,易纲行长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从1999年开始他就一直坚持说中央银行只有一个职责就是维护币值的稳定。后他的语气更加亲民但意思没有变,不能让老百姓手里的票子变毛了。

历史是螺旋前进的,如果你在去和联储,去和欧央行,去和日本央行说,人行曾经考虑过直接放贷款给企业。肯定会被嘲笑,但如果你在,去讨论这个问题,大家会觉得是有点道理。当时的与会者肯定没有这么远见,他们举出的例子是:香港的汇丰银行,一方面负责本币的发行,一方面负责贷款的投放,带来的一个好处是,外国银行很难在当地竞争过汇丰银行。这对于刚开始吸引外资,对世界充满好奇又忍不住害怕的人民银行来说是个很有吸引力的设想。

另一方,参会的一些各省代表也非常支持这个设想,由于各个省对于人民银行各个支行拥有很高的话语权,所以如果人行直接可以负责信贷的投放,那么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多了个钱袋子。

但最终,与会的多数人员认同,还是要把人民银行从信贷中解脱出来,要成立一个超脱的中央银行,而且不能是马后炮,单纯统计各地的贷款金额,要高屋建瓴地去领导各个专业银行投放信贷。

于是我们的人行就有了自己第一个长期履行的职责 -控制信贷。

饶雪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饶雪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饶雪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分红获利,收受他人钱款用于购房;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贷款、调整职务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弃守金融管理职责,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饶雪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饶雪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中原

【善用检察监督,刑民并举方能除恶务尽】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今天,除恶务尽需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律师在日常办案中应当积极向当事人明释检察监督职能,支持和引导当事人善用检察监督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10月以来,李某以其开设的金融小额贷款公司为载体,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实施高利放贷活动,逐步形成以李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长期以欺骗、利诱等手段,让借款人虚写远高于本金的借条、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等,并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担保人,制造虚假给付事实。随后,采用电话骚扰、言语恐吓、堵锁换锁等“软暴力”手段,向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索要高额利息,或者以收取利息为名让其虚写借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借款人无法给付时,该团伙又以虚假的借条、租赁合同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或者主持签订调解协议。李某等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逼迫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偿还债务,造成5人被司法拘留,26人被限制高消费,21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

人名下6处房产、7辆车被查封。【处理结果】

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8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了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对案涉虚假诉讼的民事判决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最终人民法院裁定再审一并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审判决。

【律师释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就明确了检察机关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所附的法条中,该条属于必附的法律条文,但现实中检察监督作用并未完全达到立法的期望状态。

本案属于刑民事交叉的复杂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社会风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分子被严惩,刑事案件得到了追究,但相关的民事案件却未能得到救济,违背了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本案的关键是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追根溯源,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完善民事虚假诉讼法律监督,通过检察公诉和民事监督两种手段,刑民并举,让恶势力犯罪在受到刑事司法惩处的同时,纠正已生效的民事判决。检察机关刑民并举,不仅弥补了有关行业的管理漏洞,还在刑民两方面相互配合、促进,达到了除恶务尽的效果。

在当事人因错误判决损害到合法权益时,律师应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善用检察监督的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助推包括涉黑涉恶案件在内的刑民交叉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来源: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寇存学韩桃)

【小佳入职上海一公司的总裁秘书,月薪数万,但她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自去年11月入职至今,她不仅没拿到工资,公司法人还向她借钱,要求她为其购买手机。对于这些,公司法人的回应竟是“我只是个法人,又不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

6月15日,有网友爆料上海一公司数万月薪招总裁秘书,不给员工发工资还要求网贷借钱给老板买手机。

该公司员工小佳表示,去年11月入职公司后,公司法人姜某韬多次向她借钱,并要求她为其购买手机。小佳按要求购买,但至今没有收到报销款。

小佳称,从入职到现在都未发过工资,因疫情原因在线上办公,自己至今连公司群也没进过。

小佳表示,自己是姜某韬直接招聘进来的,公司的事务和姜某韬对接过。目前,损失在1.3万元左右,而且因为签过劳动合同,她也不敢去找新的工作。

据红星新闻报道,不止是小佳,还有很多人有相同经历,他们都给姜某韬买过手机借过钱。

对此,姜某韬回应记者称,不清楚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报销等情况。“我只是个法人,我又不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段海宇表示,如果姜某韬注册的公司实际上并未运营,而是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员工,以各种借口让应聘者垫付资金购买手机,答应报销又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报销,则涉嫌诈骗。

网友中也不乏有同样经历的人,求职需警惕(见图片)。

在初入职场的时候,面对高薪工作应该多留心,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有充分了解。面对不合理需求,例如垫付、贷款、人身攻击、诈骗等迹象,也要及时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寻求关注。

#求职#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九派新闻、红星新闻、巨流新闻

#银保监进一步规范银行互联网贷款#很多地方性银行发展的挺好,监管为何要插手呢?

其实,这主要是地方银行手伸得太长了!本来定位本地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却把触角伸到了全国,此前互联网存款业务就这样给叫停了。

根据监管的发言称:立足本地市场、服务本地客户是地方性银行经营发展的基本定位。但近年来,个别地方性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区域,严重偏离定位,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风险隐患。

说白了,银行为了自身发展和业务量盲目扩张,而监管不能坐视不管,所以进行必要的规范也是职责所在。

如此以来,很多互联网贷款业务可能也要受到较大的影响了!

井盖的做法。//@热情远山dp:村镇银行事件逻辑关系杂谈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就拿银行、银监、公安来讲,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边界。存储付息是银行的事,纠错追责是银监的事,侦查破案是公安的事。储户在银行存钱,银行违规自有银监管。银行被犯罪侵害,破案追赃自有公安管。储户与银行有关,银行与犯罪有关,这是两条路两条线。谁的事谁管,谁的错谁改,谁的责谁负。谁也不要甩锅,谁也不要越界,谁也不要“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拿储户与银行说事,专拿银行与犯罪说事。不拿合规协议说事,专拿违规流向说事。更有甚者,以银行被犯罪侵害为由,可不按协议约定兑付本金和利息,这与贷款人以被犯罪侵害为由,不还银行贷款和利息有何区别?不是储户听不进也不愿听,而是他们认为在这个事件中,依法合规的储户没有任何差错,更与犯罪行为没有一毛钱关系,你非要拿这些事说事,有悖常理,难以服众。

#取缔网贷你同意吗# 其实网贷只是贷款的一种方式,与其它借贷相比只是渠道不同而已。被诟病的是利率,催收,包括贷款对象等等,这是监管的问题,说白了,很多事情像什么网购假货,电信诈骗一样,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在哪里呢?人性贪婪,资本逐利,这无可厚非,那么政府的职责就是维护秩序。网贷的发展说明借贷需求强烈,网贷的乱像说明监管缺失!

住建部等8部门要求 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6月22日消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优惠。

此外,《通知》强调,通过转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通知》是对5月3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快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专家表示,近期,受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有关方面就房租减免工作连续出台政策,切实帮助困难行业企业恢复发展,这既是稳经济、稳就业的具体举措,也是稳民生、稳信心的务实之举。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王舒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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