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金粉社区#好消息传来,12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官的黄应生撰文呼吁:“既然防疫政策现在已经调整,涉疫情案件的处理思路也应随之调整。此前一些涉疫案件,如隐瞒行程或者管控期间擅自外出但没有引起疫情传播的,现在就不宜再定罪处罚了。凡是没有生效的案件,应该一律终止审理、审查或侦查,作宣告无罪、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处理。”
黄应生还表示,对于部分已经生效的判决,如11月当新冠肺炎病毒演变为奥密克戎(Omicron)病毒之后,因为传播奥密克戎病毒而被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人,建议司法机关予以纠错。
据悉,全国多地均有因为违反新冠肺炎疫情管控规定,而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予以司法追责的案例自以来,共有80件左右。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吧?当然对于故意隐瞒行程而导致出现重大疫情的还得依法处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有个问题想问了,12月10日,河南农业大学有两名学生外出校门取东西而受到学校严厉处罚是不是也应该取消呢?他俩可没有带来任何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