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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保兴吉年福: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月)

时间:2022-11-19 04: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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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保兴吉年福: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月)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经

11月

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160号文准予注册并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

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

生的信用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

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

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

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

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

者销售。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12月

2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9月

30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

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

7月

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130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77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项目经理、外汇交易部部门经理兼首席交易员,蒙银

行北京分行资金部和市场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间曾兼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起,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CEO。

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

4月起任华泰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明浩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运

营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

王冠龙先生,董事,硕士。历任黑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经济信息处分析员、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

员;1996年

7月起,历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1月起,

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任职期间曾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泰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九三学社社员。历任上海市日用五金工业公司财务科科员,上海海事大

学会计学教师、副教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拓展总

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注册会计师,

8月至

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

10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欧阳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总行职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职员、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任、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

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夏立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

7月至

3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

士生导师;

3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

2、监事

吕通云女士,股东监事,硕士。历任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主管,美国建立尔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美国冠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经理,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华北区人力资源及质量管理经理,瑞泰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组织发展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原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华泰保险集团人力

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人才官、首席风险官、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力资源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戚烈旭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东北财经大学职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分析师、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风

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投资中心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8月起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冠龙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章劲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人力资源部科员、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证券投资副总监、证券投资总监。

8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寻卫国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管部交易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8月起任华泰

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王现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资金部本币交易室主任科员、资金

部上海交易中心主任科员、金融市场部副处长、处长,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

11月起加入华

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尤小刚先生,督察长,硕士。历任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职员,江苏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干部,中国证监会稽查

总队副调研员。

9月加入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筹备基金管理公司,

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章劲先生,基金经理,上海大学文学学士。历任人力资源部科员、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证券投资副总监、证

券投资总监。

8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傅奕翔先生,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助理,权益投资部投

资助理,投资研究曾覆盖电子、传媒、计算机等行业。

8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旭照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12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赵健先生,复旦大学硕士。历任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助理分析师、分析师、高级分析师、首席分析师。

8月加

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总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章劲(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委员:王冠龙(总经理)

赵健(研究部总经理)

尚烁徽(基金经理)

张挺(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6月,中国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

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

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

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

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

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

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6月,中国共托管证券投资

基金

874只。自

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

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

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

7月

26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58

传真:(021)60963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021-80210198

网址: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

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联系人:陈集杰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4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56层

05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56层

0506室

负责人:刘光超

电话:(010)85861018

传真:(010)85863605-8006

联系人:唐琨

经办律师:唐琨、李梦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

22-23层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

22-2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詹从才

电话:(025)83235002

传真:(025)83235046

联系人:周家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家文

四、基金简介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160号《关于准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12月

28日生效。

(一)基金的名称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对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适度配置,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

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

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追求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分析判断证券市场走势,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间

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还将采用分析市场价值均衡点等定量方法,辅助判断市场趋势的变动。

1)在股票市场处于低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上涨时,基金将采取积极的做法,提高股票资产整体配置中枢,通过主要

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实现较高回报。

2)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震荡运行时,基金将采取波段操作策略,在市场震荡、调整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整个资产类别、部分行

业或个股投资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失衡现象,如投资者因恐慌心理而过度抛售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发现、

确认并利用这些市场失衡机会,合理调配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重点选择被低估的资产类别、行业、个股进行投资,以实现基

金的投资目标。

3)在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基金将采取保守的做法,降低股票资产整体配置中枢,大幅减少

股票投资比例,或持有抗跌能力较强的防御性股票,并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避免组

合损失。

4)在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时,组合将增加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在预期

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将上升时,组合将降低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债券,以实现较高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

中长期发展的根本性因素进行分析,对处于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和预期进入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的行业作为重点行业资产

进行配置。关注指标包括:

(ⅰ)产业政策变化:分析与各个细分领域相关的扶持或压制政策,判断政策对行业前景的影响;

(ⅱ)景气状况:判断各子领域的景气特征,选取阶段性景气度较高的细分领域重点配置;

(ⅲ)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动态分析各细分领域的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提高阶段性被市场低估的、盈利预期较高子领域配

置比例,降低阶段性被市场高估、盈利预期较低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ⅳ)资本市场情况: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在市场处于趋势性下降通道态势时,提升偏向防御性的子行业配置;在市场景气度

提升或出现明显反转、上升信号时,提升偏周期性的子行业配置。

2)个股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具备较大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ⅰ)定性分析: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

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等;

B、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

C、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

D、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本基金还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明确、合理的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较为

清晰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ⅱ)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在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

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指标进行量化筛选,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每股净利润

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增长前景进行分析,力争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

期竞争优势。

在新股投资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

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3)动态调整和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管理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发展状况及国家相关政策因素对配置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结合不

同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市场规模等情况,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策略、

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

态调整。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

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

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

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

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信用变动、流动性溢价等要素,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

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信

用利差的影响因素包括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债券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将分别

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ⅰ)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国家政策、信用债市场容量、市场结构、流动性、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进而判断当前信用债

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趋势,确定信用债券的配置。

(ⅱ)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债券的违约风险和合理的信用利差水

平,判断债券的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市场竞争地位、财务质量(包括资产负债水平、

资产变现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以及现金流质量)等要素,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谨慎选择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良好、债券

条款优惠的信用类债券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

点。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

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

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

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在进行套期保值时,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

期货合约。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和品种选择进行谨慎投资,以降低

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

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

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在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7)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包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债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

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

关约定;

(21)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封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20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22)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第(1)、(2)、(13)、(22)、(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投资限制以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

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

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50%

沪深

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只

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

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

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国债券总指数

(全价)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年

12月

31日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

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

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本基金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在开放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0%-95%,在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因此,“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指数(全

价)收益率*50%”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

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在法律法规允许、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公司投资及风险控制政策;

(3)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4)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

资。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决策采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基金的投资准则与政策、基金投资流程、审议和确定基金战略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和战术

资产配置方案及其他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及战术资产配置方案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

并向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室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及时核查交易结果并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室通过严格控制风险,以最高的效率、最

低的成本确保交易指令得到正确执行。

3、投资管理流程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

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

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部宏观研究员、策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信用研究员、数量研究员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

供依据;

(2)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资产配置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讨论本基金投资重点等;

(3)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宏观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业研究员的行业分析

和个股研究、信用研究员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数量研究员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

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4)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5)交易指令通过风控系统的自动合规核查后,由交易室执行,交易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6)基金经理对每日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审视基金投资组合的变动情况;

(7)风险管理部定期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以及基金业绩评估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流程作出调整。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10月

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9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

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等;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相关费率。基

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八、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号)》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下

称本基金)近半年的运作情况,对

8月公告的《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1号)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进行了更新,明确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

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公司董事会成员履历信息、监事任职信息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

9月

30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6月

30日基金业绩情况的相关内容。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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